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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例违反《网络安全法》案件被查处


来源:重庆晨报

原标题:重庆首例违反《网络安全法》案件被查处8月1日,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发布消息,近日成功查处了一起网络运营者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未依法留存用户登录网络日志的违法行为。这是自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

原标题:

重庆首例违反《网络安全法》案件被查处

8月1日,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发布消息,近日成功查处了一起网络运营者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未依法留存用户登录网络日志的违法行为。这是自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第一起违反《网络安全法》的行政案件。

网安总队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重庆市首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2017年6月1日后,在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时,存在未依法留存用户登录相关网络日志的违法行为,根据《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十五日内进行整改。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后,立即编制整改方案并着手实施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公安机关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据民警介绍,网络日志留存是公安机关依法追查网络违法犯罪的重要基础和保证,能够准确、及时查询到不法分子的互联网日志,可为下一步循线追踪,查获不法分子打下坚实基础。也正因如此,《网络安全法》严格规范了网络运营者记录并留存网络日志的法定义务。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大量互联网信息安全隐患,和基于此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因为访问日志留存规范不健全,违法犯罪分子趁虚而入,最终对用户合法权益造成危害。违法犯罪行为还会利用日志留存的漏洞,逃脱公安机关的循线追缉,导致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给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

同时,遵守“日志留存”的相关规定,对网站运营者本身也有着极其重要的安全防护作用,不仅能够留存历史数据,更为未来可能发生的安全威胁消除了隐患。

下一步,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将依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网络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全市网络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实名认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以及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据《刑法修正案(九)》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和互联网清朗空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实习生 熊帅

[责任编辑:冯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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