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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波:公开是打开民主之门的密码


来源:凤凰网政务综合

原标题:王敬波:公开是打开民主之门的密码“好政策,亮中国”。6月28日,由凤凰网主办,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人民出版社协办的“新时代政策解读与政务传播研讨会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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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波:公开是打开民主之门的密码

“好政策,亮中国”。6月28日,由凤凰网主办,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人民出版社协办的“新时代政策解读与政务传播研讨会暨《政能亮》新书发布会”在北京大学朗润园举行。

会上,凤凰网副总编辑李小鸣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刘国恩教授启动上线“政对面对话北大国发院系列访谈节目”;凤凰网副总编辑吴海鹏等为政能亮学院揭牌;凤凰网政务事务部总监、政能亮总编辑高明勇,人民出版社政治一部主任张振明等共同发布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政能亮》第3、4辑。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在研讨会上作了精彩发言,以下是发言摘要:

十九大报告提出,“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知情、参与、表达、监督,作为我们的民主政治权力,已经越来越多地为公众所享有。在所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中,公开的权利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也就无所谓参与,所以说公开是打开民主之门最重要的密码。

我们国家的公开制度的发展经历过不同的阶段,我把它们称之为1.0版本、 2.0版本、3.0版本和4.0版本。

一、 1.0版本:公开制度的从无到有

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提出“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 是一种非常朴素的表达,但是反映了对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尊重,开创了我们国家公开制度的先河,奠定了实行政务公开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思想和政策基础。

1988年3月,中央政府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在廉政建设中要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初见端倪。

二、2.0版本:公开制度的不断发展

1997年,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

1999年1月22日,由中国电信、国家经贸委信息中心牵头40多个部委(办、局)信息主管部门在北京发起“政府上网工程”,并将1999年作为“政府上网年”,从而为政务公开奠定了技术基础。驾着技术的翅膀,政务公开驶入了快车道,公开制度开始越来越多地向基层、向地方、向行业全面发展。进入到2.0版本的政务公开,已经开始越来越多地为公众所享有,我们国家很多的机关和部门也开始持续性地推进公开工作。

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对在乡镇政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并对县(市)级以上政府的政务公开提出要求。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也是对公开原则的一个极大促进,世贸组织当中有很多原则都是关于透明度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上权力运行的基本过程。

2002年,中央政府明确提出要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务公开成为中国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成为新一届政府重要的施政原则。

从2002年到2008年,政务公开开始进入制度化的阶段。从广州开始,接着是上海等多地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实现公开制度的法制化。

三、3.0版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标志性事件是2008年5月1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全方位地促进了国家各项制度的公开化,这个阶段的公开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权力的公开运行已经成为行政法律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很多法律制度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被广泛接受。无论是在政治领域、行政领域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领域,公开的程度越来越高,同时关于公开的制度也越来越多。除了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外,很多部门、很多地方政府也都制定与公开有关的制度。

第二,公开的功能走向多元化。公开的功能是从反腐开始,比如大家能够耳熟能详的“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发展到今天,政务公开的功能已经越来越多元化,也就是说我们对公开本身的要求,已经从最开始的反腐,到现在的向多功能方向发展。社会基本形成共识:推进信息公开,消除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依法行政的基本保障。

第三,主动公开的信息越来越多。政府网站,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办事的一个重要平台,很多事项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办理,政务公开已经越来越多的和政务服务相结合。对于政府没有主动公开的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向政府有关部门获取。政务公开有了法律的保障,有了具体的实施方式,也有了具体的工作程序,社会公众从原来很难获得信息变成现在可以相对便捷地获得信息。

四、4.0版本:走向数据开放

从未来的发展来看,我们就要进入到4.0版本的政务公开,彼时不仅仅是信息公开,而是数据开放的问题。信息社会,信息就是生产力,如果没有信息,社会很难发展,而越来越多的信息汇集在一起就会形成一种洪流,由于它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这些数据如何向社会开放就有待于深入研究。

从信息公开走向数据开放是中国信息产业的一个新的勃兴,也是中国法律制度一个更好的发展。

数据开放,无疑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领域,很多问题有待探索。

比如说信息和数据到底是什么关系?如何才能够打破部门间的壁垒使得这些信息交汇融通,实现更大化的利用?当然,也要注意到我们经常会面临个人信息泄漏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享受信息所带来的诸多便利,另一方面也需要个人的隐私得到很好的保障,所以信息的公开、数据的开放,它的反面就是我们需要关注的信息安全问题。我们需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需要更加关注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通过制度的完善来保障我们的信息安全。

同时,我们还需要再去进一步研究数据的法律属性是什么?到底归谁所有?应该如何开放?在部门间、政府和社会之间应该如何进行分享?这样的法律问题实际上我们都还在研究当中。

除此之外,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就是数据开放的标准是什么?如何保障数据在开放的过程当中能够为更多的人所享用?这些问题实际上也都需要在法律当中进行研究。

随着新科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有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和科技紧密结合在一起,很多智能科技方面的法律问题也都值得去研究。

[责任编辑: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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