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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长江嘉陵江乌江重点水域颁布10年禁捕令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重庆在长江嘉陵江乌江重点水域颁布10年禁捕令人民网重庆4月23日电(王嫚)为全面提升重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水平,改善水域生态环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原标题:

重庆在长江嘉陵江乌江重点水域颁布10年禁捕令

人民网重庆4月23日电(王嫚)为全面提升重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水平,改善水域生态环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提出,力争全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在2019年年底实现全面禁捕,到2020年,重庆市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禁捕时间暂定实施10年。到2035年,重庆市重要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树立红线思维,留足生态空间。”《意见》指出,要根据重庆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的实际需要,切实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在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科学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区。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在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意见》规定,在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方面,江河湖库以及三峡库区175米水位淹没区内禁止采用网箱及投放化肥、粪便、动物尸体(肢体、内脏)、动物源性饲料等污染水体的方式从事水产养殖。

在拯救濒危物种方面,支持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和水族馆建设长江上游珍稀濒危物种人工繁育和科普基地,经常性组织开展长江水生生物科普宣传活动。建立野生鱼类保种繁育基地和救护基地,对误捕、受伤、搁浅、罚没的水生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救治、暂养和放生。

同时,《意见》还提出,科学划定禁捕、限捕区域,统筹推进渔民上岸安居、精准扶贫等方面政策落实,探索建立禁捕补偿制度,通过资金奖补、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措施,引导扶持捕捞渔民加快退捕转产。

此外,《意见》提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资源生态的犯罪行为。健全涉水部门联合执法、毗邻区域协同执法的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严肃查处制售电捕鱼器具、收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马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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