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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更新至23例)


来源:凤凰网重庆综合

病例23:张某某,2岁半(确诊病例11、确诊病例14之女,确诊病例13之外孙女),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普惠尚城名都。患者2020年1月22日至1月30日均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期间与其外婆有多次接触);1

病例23:张某某,2岁半(确诊病例11、确诊病例14之女,确诊病例13之外孙女),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普惠尚城名都。

患者2020年1月22日至1月30日均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期间与其外婆有多次接触);

1月31日至2月6日随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其父亲、外婆、母亲相继确诊);

2月6日至2月13日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其爷爷陪同);

2月14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病例22:陈某某,女,38岁(我区确诊病例19之女),现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行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18:00-19:00在公司食堂院坝聚餐(约10人)后回到家中;

1月22日在公司上班;

1月23日8:00-10:00在公司上班,16:00坐中巴车从二级车站到三江街道卫生院探视其外公,逗留30分钟;17:40-19:00在三江街道四哥藕王汤锅聚餐,聚餐人员有确诊病例17、确诊病例18、确诊病例19、确诊病例20及其他亲属共31人;19:00坐公交车回家(未戴口罩);

1月24日11:00-14:00同其丈夫古某某到文龙街道邮政大厦移动公司购物后回家(来回均坐出租车);15:00自驾车同行6人到扶欢镇盘石村二社婆家过年,就餐后返回家中(未全程戴口罩),19:30后未外出;

1月25日居家未外出;

1月26日9:30坐妹妹陈某某的车到电力街永辉超市购物1小时;10:30-13:00在公司上班,之后坐其妹妹的车回家;16:30同其妹妹、母亲(确诊病例19)自驾车到三江街道卫生院;20:30左右3人驾车回家;当天下午出现干咳、咽痒等不适;

1月27日到石角镇白云村3社上坟,上坟后在罗某某(二表舅)家吃饭停留2小时;16:30返回到仁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药,停留30分钟后回家;

1月28日居家未出门;

1月29日8:00坐公司同事张某某的车上班,10:00搭同事包某某的车回家,14:00到白龙街附近,16:00回到家中(全程戴口罩);

1月30日-1月31日居家未外出;

2月1日13:00从家自驾车到石角镇白云村3组,同行有确诊病例16、其妹妹和王某某,19:30回到家中;

2月2日-2月10日居家未外出。期间自服莲花清瘟胶囊、抗病毒颗粒、妈咪爱等药品;

2月11日由120救护车送到区人民医院感染科;

2月14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现在重庆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集中救治。

病例21:余某某,男,33岁(确诊病例4的儿子)。现居住在綦江区石角镇欧家村2组。行动轨迹如下:1月21日早上,患者与其母亲罗某(我区确诊病例4)、女儿共3人自驾小汽车从武汉到綦江。途中,1月21日晚3人在湖北恩施高速出口附近的城市便捷酒店住宿一晚;1月22日早上7点左右从湖北恩施出发到綦江,途中曾在高速服务区停车休息过,中午12:00左右到达綦江石角镇欧家村家中,回家后与其父亲、母亲(我区确诊病例4),女儿住在一起,之后未外出;1月28日其母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后, 余某某居家医学观察;1月29日自测体温37.2℃;1月31日上午自测体温37.6℃,并伴有干咳、胸闷、乏力、呼吸不畅等症状,遂联系綦江区人民医院,下午4时由120救护车送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下午5时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待排,晚上9时左右经区级专家会诊后,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之后一直在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日、2月3日、2月6日三次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月11日,第四次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可疑阳性;2月12日第五次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病例20:罗某某,女,86岁(确诊病例16、17、19的母亲,确诊病例18的婆婆),现居住在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行动轨迹如下:1月23日之前一直居住在石角镇白云村3社,未外出;1月23日下午女婿李某(确诊病例17的丈夫)开三轮车将其接到三江霍某(确诊病例16、17的哥哥,确诊病例19的弟弟)的家中过年,在三江街道三渔村餐馆吃晚饭,参加的有确诊病例16一家人、确诊病例17一家人等,晚上住在确诊病例17家中,之后几天未外出;1月27日女婿李某(确诊病例17的丈夫)再次开车将其送回石角白云村家中,之后一直在家未外出;2月11日下午由綦江区人民医院救护车接到綦江区人民医院检查治疗;2月1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病例19:霍某某,女,63岁,确诊病例16、17的大姐,确诊病例18的姑姑,现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行动轨迹如下:1月12日-15日之前在重庆市江北区金科十连城帮小女儿陈某带孩子,主要在家中及小区附近活动,接送孩子上幼儿园,偶尔在楼下买菜;1月16日上午从江北坐公交车到南坪四公里枢纽,然后坐长途客车到綦江汽车站,再坐公交车到大女儿陈某家中(住在綦江枫丹小区12栋),19:00坐公交车(208或102)到綦江区人民医院看望住院的父亲霍某某,之后坐公交车于20:30左右返回文龙街道枫丹小区。1月17日到沙溪路农贸市场买菜,随后带孩子到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半山国际)打预防针;1月18日在文龙街道枫丹家里未外出;1月19日10:00左右和小女儿陈某一起坐公交车(208或102)到綦江区人民医院看望父亲,帮忙办理父亲出院手续,12:00左右和小女儿陈某一起坐公交车返回家中,14:00患者一人坐公交车从綦江出发到三江街道卫生院看望父亲,17:30左右与丈夫陈某某一起从三江返回家中;1月20日8:00和丈夫陈某某一起带孩子到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半山国际)打预防针,10:30左右回家中。1月21-22日均在家里及小区活动;1月23日12:30左右出发坐公交车到三江街道卫生院看望父亲,之后在其哥哥家过年,晚上在三江街道三渔村吃饭,参加者还有确诊病例16一家人、确诊病例17一家人、确诊病例20、)、患者弟弟一家,20:00左右与陈某(患者大女儿)一家人从三江坐公交车返回家中;1月24日8:00从家中出发坐公交车到三江,在三江街道卫生院看望父亲,与在三江的几家亲属一起在确诊病例17家中吃饭;1月25日9:00坐公交车从三江回到枫丹,15:00坐公交车到三江街道卫生院看望父亲,与在三江的几家人一起在确诊病例17家中吃饭,19:30坐小女儿陈某的车返回家中;1月26日在枫丹家里及小区活动;1月27日上午与丈夫陈某某、小女儿陈某一家3人开车到老家石角白云村3社上坟,下午15:30回到三江,19:00左右回到家中;1月28—31日均在枫丹家里及小区活动;2月1日11:30坐患者侄儿的车从綦江出发,于13:00左右到达石角镇白云村3社的老家中,与家中兄弟姐妹一同为父亲办理丧葬事宜; 2月11日下午由綦江区人民医院救护车接到綦江区人民医院检查治疗; 2月1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病例18:霍某某(确诊病例16之侄女),女,31岁,现居住在綦江区三江街道三江大桥桥头凤梧超市楼上。行动轨迹如下:2月2号,无外出;2月3日,17:00左右从家步行到凤梧超市(三江店)购物,随后回家;2月4日,11:00左右乘坐自家车辆从三江街道到石角白云村3社老家,15:00左右乘坐自家车辆从石角白云村3社回三江,随后在三江菜市场门口的万家康药房购物,15:40左右在凤梧超市(三江店)购物,16:00左右在新大兴超市(三江店)购物,16:10在新大兴超市(三江店)门口水果摊购买小柑橘,16:20左右到家佳超市(三江店)购物,随后回到家中;2月5日,7:00左右乘坐自家车辆从三江家中到石角白云村3社参加葬礼,同多位确诊患者有亲密接触,且共同进餐,12:30左右从石角白云村3社回三江家中;2月6日,12:00左右步行到凤梧超市(三江店)购物,随后回家;2月7日,12:30左右步行到到凤梧超市(三江店)购物,随后回家;2月8号-11日,无外出;2月12日凌晨,乘坐自家车辆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2月12日下午,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转送至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病例17:霍某某(确诊病例16的幺妹),女,48岁,现居住在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雷园路126号。行动轨迹如下:1月16日至18日在三江家中;1月19日19:00左右在三江街道卫生院康复科看望转院父亲,21:00左右返回三江家中,往返均步行; 1月20日至21日在自家及三江街道卫生院往返照看其父亲; 1月22日上午从三江到石角,14点回到三江,16点半在三江街道卫生院照看其生病住院的父亲,停留1小时后回家,20点过又到三江街道卫生院照看其生病住院的父亲,停留1小时后回家; 1月23日在确诊病例16、17的哥哥(住在綦江区三江街道凤舞超市楼上4栋)家中聚餐,同餐人员包含其大姐(确诊病例19)、二姐(确诊病例16)、母亲(确诊病例20)、侄女(确诊病例18)。1月24日上午在綦江修正堂大药房三江修远店购药(藿香正气口服液、金银花颗粒、诺氟沙星胶囊、速效止泻胶囊),并在患者家中聚餐,同餐人员包含其大姐(确诊病例19)、二姐(确诊病例16)、母亲(确诊病例20)、侄女(确诊病例18);1月25日在三江家中;1月26日上午到三江街道青莲砖厂背后上坟;1月27日下午回到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上坟,中午在白云村3社綦家沟罗某某家聚餐,同餐人员有霍某某(患者大哥)、确诊病例18、确诊病例19、本村村民霍某某、李某某、冯某某、罗某某、陈某某等,后回到三江家中,21:00左右到医院看望其父亲,逗留约1小时;1月28日至30日10:00在三江街道卫生院陪护其父亲; 1月30日上午出现感冒症状,在綦江修正堂大药房三江修远店购药(小柴胡颗粒、咽炎片、金银花颗粒、罗红霉素胶囊、风寒感冒颗粒、百合固金片、感康),15:00租乘面包车及自家三轮送其父亲回到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家中;1月31日至2月1日19:00左右在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父亲家中,其父于2月1日11:25过世,2月1日20:00左右回到三江家中;2月2日11时至2月6日中午在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2月6日15:00左右回三江家中;2月7日8:00左右至2月8日在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14:00左右独自步行回家; 2月8日晚至2月11日凌晨在三江家中; 2月10日上午在綦江修正堂大药房三江修远店购药(皮肤病血毒片、氯雷他定胶囊、湿清霜剂),后回家至2月11日凌晨在三江家中;2月12日凌晨被送至綦江区人民医院入院排查; 2月12日16:00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转送至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病例16:霍某某,女,56岁,现居住在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嘉陵三村23号,经重庆市红十字医院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如下:1月17日17:00从重庆四公里到綦江,当晚住在其侄女陈某家(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1月18日8:00到綦江区人民医院照顾其父,14:00乘坐大巴车从綦江汽车站返回江北家中;1月19日-23日均在江北区活动;1月20号开始出现咽部不适,因平时一直有咽炎,以为是咽炎未理会。1月23日14:00下班后独自从观音桥坐轻轨3号线在四公里下车,然后从南坪四公里乘坐大巴车于15:30到达綦江汽车站,16:20坐公交车到达三江,当天晚上住在其幺妹(确诊病例17)家中;1月24日、25日住在三江街道卫生院陪护其父亲;1月26日下午独自乘坐公交车从三江到綦江城区,17:00到侄女陈某家; 1月27日患者侄女陈某(其大姐的小女儿,住在江北区金科十连城)开车送患者于10:00到达三江街道卫生院。当天下午一家3人乘坐公交车于16:50到其侄女陈某家中,18:00一家3人乘坐陈某的私家车到四公里公交枢纽站,之后一家3人乘坐3号线回到江北家中; 1月31日早上在重庆市全兴药品有限公司观音桥3分店购药,八点多从家走路出发到朗琴广场坐108路公交到南坪,在南坪四小区站下车,在南坪和平药房购买板南根,莲花清瘟胶囊,抗病毒颗粒等药物,后再次坐108路车返回观音桥后回江北家中。2月1日11:00上午陈某(其大姐的小女儿)一家3人到江北接霍某某及其儿子返回綦江,13:20分接陈某(其大姐的大女儿)一起于14:00到达石角镇白云村3社; 2月1日14:00到2月7日6:00,一直在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参加其父霍某某的葬礼。期间患者与参加葬礼的多名亲友密切接触;2月1日患者的大姐(确诊病例19)因感冒曾到白云村卫生站购买感冒药自服;2月4日开始出现咳嗽;2月1-6日在石角镇白云村参加其父亲的葬礼;2月7日上午,患者与其丈夫王某某一起步行前往三江街道卫生院就诊,但未遵医嘱进行检查;12:00,患者及其丈夫租赁田某某的车从三江出发,于14:00时返回江北家中; 2月7日,到重庆市红十字医院就诊;2月11日,重庆市红十字医院诊断其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15:李某,女,33岁,现居住在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34号4栋。

1月21日9:30-14:00,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上班,下班后返回家中,往返均乘其父亲的摩托车;

1月22日9:30-14:00,坐出租车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上班,14:00左右坐出租车到开发区名扬广场3楼坐按摩椅休息(约2小时左右)。于17:00与其男朋友王某某(居住在文龙街道人才巷1号)一起到綦江区确诊病例11张某岳父家(綦江区文龙街道文龙街3号)聚餐,聚餐人员中还有綦江区确诊病例14周某某(綦江区确诊病例11的妻子)、九龙坡确诊病例张某(11綦江区确诊病例的哥哥)、綦江区确诊病例13范某(綦江区确诊病例11张某的岳母)。餐后独自坐出租车返回家中;

1月23日9:30-21:30,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上班,下班后返回家中(往返均乘其父亲的摩托车);

1月24日11:00,与其父母自驾摩托车到桥河桃花山安置小区外婆家聚餐(同餐人员包括患者父亲、母亲、舅舅、舅妈、舅舅儿子、舅舅女儿、小姨、姨父、外婆)。餐后到鸡公嘴山脚下上坟,16:00返回家中(搭乘父亲摩托车);

1月25日10:00-18:00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上班,下班后返回家中(往返均乘其父亲的摩托车);

1月26日14:00左右,到綦江区名扬广场大润发超市购物,逗留约40分钟后回家中,步行往返;

1月27日上午在家,13:00到古南街道桥河古剑山旅游大道上坟,后返回家中;

1月28日上午在家,12:00左右到綦江区河西永辉超市购物,逗留约30分钟后回家(步行往返)。14:30-16:30到沱湾上升街散步,后步行返回家中;

1月29日上午在家,14:00与男朋友自驾小车到古剑山旅游大道草坪玩耍,16:00左右返回家中;

1月30日上午在家,17:00坐出租车到男朋友家(文龙街道人才巷1号),并在其家居住至2020年2月2日上午,接触人员除其男朋友外,还有其男朋友的儿子、父亲、母亲。

2月2日14:00,坐出租车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查看情况,17:00坐出租车到男朋友家(文龙街道人才巷1号)送东西,19:00坐出租车返回家中;

2月3日11:00左右在百步梯邮政银行逗留约30分钟,11:30在百步梯农村商业银行留约1小时,后步行到河西永辉超市购物约半小时,购物结束后其父亲驾车接其回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34号4栋家中;

2月4日10:30,搭乘其父亲摩托车到三江街道照贵村4组爷爷家,14:30同其父亲自驾到綦江区三江街道照贵村4组爷爷家,同其爷爷、奶奶、父亲共进午餐,当日14:30父女两人驾车回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34号4栋家中。当日17时左右感觉畏寒。

2月5日均居住在家中;

2月6日00:20步行到綦江区人民医院门诊分诊处测量体温后返回家中,17:00左右步行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2月7日下午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4:周某某,女,28岁(确诊病例11张某的妻子),现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普惠尚城名都。行动轨迹如下:

1月22日晚在其父家中(綦江区文龙街道文龙街)家庭聚餐,同餐人员有确诊患者;

1月24日携家属4人自行驾车到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茶店村,1月25日返回綦江家中;

1月26日12时左右同其丈夫自行驾车到万达广场永辉超市购物,随后回到家中;

1月30日携亲属8人自驾到綦江区文龙街道东五村梅子垭水库兜风;

1月31日至2月5日在家中居家医学观察;

2月5日晚由綦江区人民医院派专用救护车接至区人民医院入院排查;

2月6日下午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病例13:

病例12:任某群,女,47岁,居住地:綦江区文龙街道阳光奥韵小区,自己长期固定私人接单3家家政工作。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1月20日7:00到阳光雅苑做家政服务,14:00到枫丹小区12栋做家政3小时;

1月21日下午从家步行到168-河东市场-电力街-归家;

1月23日早上坐509公交车回篆塘鱼梁村吃饭,19:00左右坐509回家;

1月25日早上坐大儿子的车回篆塘鱼梁村娘家吃饭,晚上坐儿子的车回家,儿子随即回重庆上班,儿子全程戴口罩;

1月30日12点左右到烟草公司给丈夫送午饭,18:00点左右到烟草公司给丈夫送晚饭;

1月31日13点左右到万家康药房(核桃湾中心店)买药,然后到二级站附近新兴超市购物;

2月2日12:00到烟草公司给丈夫送午饭,14:00左右到二级站附近新兴超市购物,18:00点左右到烟草公司给丈夫送晚饭;

2月4号早上步行到爱康医院就诊,与导医交流1分钟后步行到南州中学门口与丈夫一起乘坐出租车到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11:张某,男,30岁,居住地:重庆市綦江区普惠尚城名都,为建筑公司工作人员。2月2日出现不适,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1月22日晚在其岳父家中(綦江区文龙街道3号)家庭聚餐,同餐人员有确诊患者;

1月24日携岳父、岳母、妻子、女儿自驾前往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茶店村黄山冲2组,1月25日返回綦江家中;

1月26日同妻子自行驾车到万达广场永辉超市购物,随后回到家中;

1月30日携亲属8人自驾到綦江区文龙街道东五村梅子垭水库;

2月2日晚至2月3日上午在文龙街道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3日中午返回家中;

2月3日17:00收治到綦江区人民医院治疗。

病例10:徐某,女,74岁,病例5的母亲,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1月28日出现不适,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在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2月2日下午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9:周某,男,77岁,病例5的父亲,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1月24日出现不适,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在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2月2日下午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8:周某,女,17岁,病例5的女儿,綦江中学学生,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本人无临床症状,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2月2日下午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7:周某,女,49岁,病例5的二姐,居住在文龙街道景秀江山,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7日至2月2日期间,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景秀江山;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2月2日下午,收治到綦江五福医院隔离点观察,当日晚上转綦江区人民医院救治。

病例6:欧某,男,54岁,病例5的大姐夫,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德信小区。于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8日上午9:00在三江中学大会议室参加会议;1月24日在三江街道黄桷村就餐;2月2日下午,收治到綦江五福医院隔离点观察,当日晚上转綦江区人民医院救治。

病例5:周某,男,48岁,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平时在綦江区赶水镇沿江路门市售卖钢管,赶水住址:綦江区赶水镇沿江路。1月30日发病,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该病人幺爸家中);1月27日驾车从綦江到赶水,于15:00左右开车回綦江家中;19:00从綦江驾车到九龙坡兰花小区后开车返回綦江家中;1月28日驾车从綦江到赶水;1月29日、1月30日、1月31日在赶水镇四居社区楼下村卫生室就诊;2月1日早上从赶水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4:罗某,女,56岁,居住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欧家村。1月22日出现不适,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1日早上,患者与其儿子、孙女自驾小汽车从武汉到綦江;1月21日晚上在湖北恩施高速出口附近的城市便捷酒店住宿一晚;1月22日早上7点左右从湖北恩施出发到綦江;1月22日中午到达綦江石角镇欧家村家中。1月23日,到石角镇中心卫生院就诊(救护车接送)。1月27日,再次到石角镇中心卫生院就诊(救护车接送)。1月28日,到綦江区人民医院感染科治疗。

病例3:严某,男,33岁,居住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优山美地。1月24日出现不适,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0日14时从河南郑州自驾小汽车(豫AFM790)途经陕西、四川于2020年1月21日5时到达綦江;1月24日上午到綦江赵仕春诊所处治疗;1月25日上午驾车途经通惠柏林到新盛街道正自村外公家就餐,餐后驾车回到綦江;1月25日,与其妻子、儿子驾车到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吉居家园,19时到达后在其岳父家就餐住宿;1月26日下午驾车回到綦江家中;1月27日患者自行驾车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2:陈某,女,38岁,病例1配偶,居住在文龙街道金兰街康瑞苑,1月24日出现不适,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一直在家中,未离开綦江。

病例1:余某,男,38岁,居住在文龙街道金兰街康瑞苑。1月19日14:25-16:20乘坐南航CZ3479航班从郑州到重庆机场,1月19日18:00-19:00渝A87G26机场中巴,19日T2-T3-綦江,1月19日-1月22日到新盛街道气田村7组贾家湾参加葬礼,1月22出现不适,1月22日-1月23日在文龙街道九龙大道霍永力诊所就诊,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请可能与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接触的人员及家人一律不得外出,第一时间主动电话联系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23-48662086)并向所在村(社区)登记,村(社区)立即向所在镇(街)、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配合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防治工作,接受医务人员上门登记和检查。

2.居家隔离期间,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坚持每日自我2次监测体温(上、下午各一次),连续14天。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上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3.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坚持居家不得外出。不聚会、不聚餐,就是最好的防范措施,必需外出时一定佩戴好口罩。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与家人分室住、分开吃、戴口罩、保持一定距离,尽量减少接触传染机会。

[责任编辑: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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