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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次发布惩治金融犯罪白皮书 一年来共批捕金融犯罪案件160件230人、起诉262件488人


来源:重庆晨报

6月29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2019年重庆市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并公布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

6月29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2019年重庆市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并公布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重庆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共计251件347人,批准逮捕160件230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共计357件642人,起诉262件488人,以上案件共涉及24个相关罪名。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白皮书》共分4个部分,包括全市金融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全市金融检察工作情况、金融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对策建议等内容。

该《白皮书》显示:近年来,新型金融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明显加大,呈现出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和迷惑性增强;犯罪影响面广、办案难度大;犯罪手段呈网络化、专业化发展等趋势,集中表现为六大犯罪特点。一是非法集资犯罪呈现“互联网+”的特点,犯罪危害性增强;二是设计较为复杂的返利模式,犯罪隐蔽性增强;三是以高科技、技术热点为幌子,犯罪隐蔽性增强;四是保险诈骗手段呈多样化特征,防范难度较大;五是通过非法买卖外汇方式洗钱的产业链“浮出水面”;六是互联网金融催生新的犯罪形态。

“《白皮书》既是去年金融检察工作的一份‘成绩单’,也是研判和预防本地金融犯罪风险的一张‘体检表’。”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金融风险点,《白皮书》提出3项针对性建议:建立司法机关与金融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健全金融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机制,探索金融领域中小投资者保护公益诉讼制度。

近年来,重庆检察机关在“专”字上下功夫,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强化工作协调联动,建立专业办案机制,以高标准、专业化办案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2019年,全市三级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设立经济犯罪检察部,构建起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新模式。同时,选拔10名办案骨干组建全市检察机关金融犯罪案件刑事检察专业团队,落实专业人才集约化管理,推行“捕、诉、研、教”一体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金融办案整体水平。

2019年3月,按照最高检有关部署,重庆市检察院专门成立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并组建证券期货犯罪刑事检察专业团队,保障基地高质量发展,发挥办案示范引领作用。该基地也是全国检察系统七个办案基地之一。

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检察院专门成立金融犯罪检察部,其中江北区检察院还在当地江北嘴金融中心设立金融检察办公点,积极服务保障重庆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典型案例

发布会还公布了2019年度重庆市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的四起典型案例,分别是: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办理的温某某、欧某某收买信用卡信息、妨害信用卡管理案;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办理的余某某、付某某等伪造金融票证、信用卡诈骗案;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等非法经营案;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办理的文某某等9人贷款诈骗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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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与重庆银保监局

共建协作机制共防金融风险

6月29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市检察院、重庆银保监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在惩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会议纪要》,双方将建立六项协同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新机制。

一是建立金融案件会商制度。检察机关在审查金融犯罪案件中,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争议较大的,可邀请相对应的银保监局(分局)参加案件会商,对案件中涉及有关银行、保险业的专业知识,内部操作规范,相关行业规定等进行专业咨询,联合开展金融风险评估、舆情应对、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是建立金融风险通报制度。各分院、区县检察院对于办案中发现有关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存在依法依规经营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应当向涉案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提示金融风险,并抄送同级银保监分局。对于一定时期某类金融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或者发生的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暴露出明显的监管漏洞,需要督促同级银保监分局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的,应当及时向同级银保监分局提出检察建议,并抄送市检察院、重庆银保监局。对于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市检察院应当及时向重庆银保监局通报案情,银保监局应当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做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

三是建立从业人员违法信息共享制度。市检察院负责收集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涉嫌金融犯罪、职务犯罪的起诉、不起诉案件信息,供重庆银保监局在银行、保险企业高管任职资格审查中使用。重庆银保监局负责收集对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的信息。

四是建立案件双向移送制度。银保监局在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构成犯罪,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或监察委员会。同时移送案件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检察机关。同级检察机关及时做好案件登记,跟踪案件侦办情况。检察机关对被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认为应当由银保监局给予其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银保监局在作出处理决定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检察机关。

五是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共同建立全市金融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有关制度,聘请金融监管、司法方面的专家、学者,为金融执法、司法工作中提供智力支持,实现“两法无缝衔接”,信息共通共享。

六是建立联合培训、宣传制度。双方在业务培训中加强相互沟通和协作,通过邀请授课、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联合举办培训等方式,共同提高金融执法司法能力。

文/刘妍君、满宁、晏晶

原标题:

重庆首次发布惩治金融犯罪白皮书

一年来共批捕金融犯罪案件160件230人、起诉262件488人

[责任编辑:黄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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