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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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30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封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据了解,本次市级预算调整的原因是由于年度执行中新增政府债券额度、新增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调整部分债券资金使用用途、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减收、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因素,收支规模发生变动。

调整的具体事项包括4项。一是支出调减,除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外,其余一般性项目支出整体压减15%、重点专项支出整体压减10%,合计压减支出34亿元。二是新增政府债务额度725亿元,调整债券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高校建设的债券额度部分重新安排,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三是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四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较年初预期下降。

对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结果的报告中建议,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落实中央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扎实推进经济恢复发展,支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企业复工达产。切实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各项举措,缓解收入增长放缓带来的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政府债务负担和财政可持续性的分析研判。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

据了解,为更好地监督政府的“钱袋子”,重庆自2017年开始实施《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各部门在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改进预算管理、引入公开评审机制、深化财政改革等方面积极作为,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7月24日,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普法宣传工作会,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区县人大就《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该条例,条例的普法宣传还将持续到今年12月。

华龙网记者 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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