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启动委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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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启动委托管理

5月29日,四川省财政厅、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在成都签署四川省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备忘录,正式将救助基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进一步提高救助基金使用效率。

财政厅一级巡视员刘瑛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通过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或丧葬费用,使交通事故受害群众得到及时救治和妥善安置。四川省救助基金自2010年设立以来,累计垫付金额近2亿元,在降低交通事故致死、致残、致贫、返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经省政府同意,财政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四川省救助基金管理体制,提升救助覆盖面和便利度。据悉,新规适当扩大了救助基金对象范围、延长了救助时间,垫付抢救费用时限由72小时延长至7日,并压缩办理时限,完善救助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机制等。

作为救助基金主管部门,财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为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行管理。刘瑛表示,通过构建政企联动机制,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有利于全面提升救助基金使用绩效。

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牟蜀锋介绍,在前期试运行期间,垫付成功率100%,有效发挥了“保民生”和“兜底线”作用。目前,公司已在全省183个县(市、区)建立专门的服务网点,专人专职负责救助基金申请受理,并设立24小时救助基金咨询热线,开发救助基金手机小程序,将逐步实现救助基金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此外,公司同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了警保联动机制,同医院建立了受伤群众抢救绿色通道,确保“应垫尽垫”。

温馨提示>>>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范围包括以下3种情形: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垫付申请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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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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