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成立全市首个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

江津区成立全市首个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

3月14日,江津区召开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闻发布会,并为全市首个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举行揭牌仪式。

据悉,面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具体案情复杂化、劳资矛盾多样化的新趋势,江津区整合全区各相关系统的职能、资源,在江津区职工服务中心设立全市首个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集约化”开展多元解纷、用工指导等,联合推动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化解,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

在多元共治上下功夫,集中辖区优势力量

截至2023年底,江津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35077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727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81户,企业36625户。企业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1533户,私营企业34944户,外资企业148户,大多数属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

近年来,江津区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并在2022年出现了较大增长,增幅达50%。面对这一新趋势,江津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社局、区总工会和区工商联有关部门从调解、机制、资源等要素切入,在共建劳动争议解纷联动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一站式止争解纷平台的建立,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指导中心设在江津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有标准化调解室、办公室,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联络人,办公室设在江津区法院民一庭。

指导中心的建立,让江津区能够实现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行政、仲裁”三调联动,充分利用专业性、集中性优势推动劳动争议有效化解。

在化解机制上下功夫,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指导中心以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努力寻求劳资双方当事人诉求的“共赢点”为目标,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稳妥高效化解涉企劳动纠纷。

据介绍,依托指导中心将以矛盾纠纷统筹化解为重要职责,推动审判、仲裁与指导中心深度融合,以指导中心为点,车载便民法庭为线,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巡回仲裁,让劳动争议就近就地一次性、一站式解决,在为劳动者提供便利的同时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依托基层调解资源,指导中心还将成立法院、仲裁委调解工作室,就地调解劳动争议案件,与此同时,积极吸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企业代表、劳动者代表和青年志愿者等入驻成为特邀调解员,努力构建涵盖各领域、各行业的全方位调解格局,以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化解方式持续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水平。

在诉源治理上下功夫,提供涉企法律服务

除息诉止争外,指导中心注重引导辖区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有效防范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强化劳动争议诉源治理,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据介绍,各部门共同出台《重庆市江津区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了优势互补、通力合作、整体推进的工作联系制度、重大争议报告制度,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劳动争议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区域内劳动争议化解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措施。

劳动用工合规中心还会定期开展法律培训、法律讲堂,发布典型案例,指导企业用工行为。本次发布会上,江津区法院、区人力社保局联合发布了江津区第一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辖区内多发劳动争议现实问题,涉及确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解除劳动合同等各个方面。据悉,指导中心将通过组织学习、印制发放等方式,将典型案例尽可能触及辖区各家企业。

据悉,指导中心将在实际运行中,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案件分流机制,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利用自身专业优势,推进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集中落实调解协议、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等,做到预防在先、分层递进、专群结合、全面覆盖。

江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揭诚渝表示,江津区将以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的建立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创新劳动争议案件解纷工作机制,构建诉源治理共治格局,切实实现维护职工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双赢”,以解纷“加速度”传递“民生温度”,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就业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通讯员:闫阳,阎昱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