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通报“胖猫”事件相关情况:认定谭某不构成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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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通报“胖猫”事件相关情况:认定谭某不构成诈骗犯罪

5月19日,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局发布关于刘甲(男,21岁,网名“胖猫”,湖南临武人)在重庆长江大桥跳江身亡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

据悉,2024年4月11日凌晨,“胖猫”在重庆长江大桥跳江身亡,引发广大网民持续关注。

据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局消息,5月3日,该局接到谭某(女,27岁,重庆石柱人)反映刘乙(女,28岁,湖南临武人,“胖猫”姐姐,下文以“刘某”代称)侵犯其隐私的报警;5月5日,接到刘某反映谭某诈骗其弟“胖猫”钱财的报警。

根据警方调查,谭某和“胖猫”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5月11日,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局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刘某,并告知其应有的法定权利和实施途径。刘某对不予立案决定表示认可。同时,经调解,近日刘某父母与谭某已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重庆警方通报“胖猫”事件相关情况:认定谭某不构成诈骗犯罪

来源:平安南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