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黄勇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黄勇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勇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四川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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