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5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毛立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图为发布会现场。胥立鑫 摄
据悉,本次发布的十大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加强府院联动,助企纾困解难,想方设法保市场主体。推进解决执行难是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综合治理、多方协作、多措并举,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案例3中,执行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构建执行“输氧”机制,能动执行和监督执行并举,为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司法保障。案例5中,执行法院主动作为,利用政府“老企业搬迁计划”配套优惠政策,引入投资人整合债权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妥善解决了2000万元职工债权和75起执行案件,助力老品牌“起死回生”。
二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的影响。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同向而行、同频共振,是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在具体执行中,要在不影响债权实现、不构成财产价值明显贬损前提下,对能“活封”的财产,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物尽其用,社会流通不因执行受阻。案例4中,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背景下,执行法院探索对基本账户和企业生产经营关键账户的解冻、置换、归集,为企业资金账户松绑,让企业“喘口气”,平衡了财产保全案件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案例7中,面对被执行企业资金断流拖欠众多供货商货款的情况,执行法院引入“临时管理人”机制,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生产不停工、企业不破产、工人不下岗。
三是精准把握“快”与“慢”的辩证关系,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效率要服务服从于公正,快必须以好为基础,不考虑公正的高效率实际是低效率、负效率。同时,高效司法是人民的期盼,迟到的公正会让公正打上折扣。针对具体个案,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把握“快”与“慢”的辩证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考验着每个执行法官的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执行智慧。案例8与案例9,分别通过执行的“快”与“慢”两方面展现了如何在个案执行中实现公正与效率,值得研究借鉴。
四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审判执行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执行人员要心怀“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切入点,以能动履职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以生态林地腾退案件为例,如何在实现债权人权益的同时不让环境资源受损是核心。案例6中,执行法院确立了“民生为本”“绿色执行”的工作思路,通过与涉案土地所在的镇政府积极协调沟通,成功引入第三方对林木予以整体收购,为涉案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和村民的长远收益提供了解决方案,是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经典案例。
五是坚持“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治理执行难。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方式,是能动司法的具体体现。案例10中,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认识到国家发展新能源车的重大意义和充电桩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打好“预罚款”和司法建议组合拳,发挥柔性监督优势,延伸司法职能,取得了“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的良好效果。
重庆入选案例详情如下:
某机械租赁公司与某石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实现“一案解多纷”
【执行要旨】
执行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发挥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充分运用执行调查权,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保证了执行处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实现“一案解多纷”,有效解决村民修路难、工人要账难、债权实现难问题,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某机械租赁公司
被执行人:某石材公司
执行法院: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8日,武隆法院就某机械租赁公司与某石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调解书。因某石材公司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分期支付资产转让款300万元及利息的义务,某机械租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申请强制执行。武隆法院在启动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前期调研摸排,发现某石材公司除位于武隆某农业社的采矿设备和厂房外,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同时发现推进执行工作存在“三大困难”:一是存在某石材公司违法采矿期间拖欠20多人20余万元工资两年未决的“案中案”;二是存在某石材公司违法采矿造成公路受损而无力支付公路修复费用引发的“案后案”,严重影响近2000名村民的正常通行,引发长达两年的群体性信访;三是存在某石材公司采矿设备超期占用土地导致新生租金的“案生案”。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武隆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时启动由街道办、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社员代表及双方当事人等多方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历经两个月的不懈磋商,各方最终从法院提供的多个执行方案中确定了一个均可接受、切实可行的财产处置方案:由申请执行人先行垫付资金用于修复受损路段的路面路基,再从后续采矿设备变价款中优先支付;交通局针对违法采矿引发的山体滑坡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滑坡治理经费支持,因地修建一公里的便民道路;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公路质量;公安局负责维护日常交通安全秩序;法院负责及时处置采矿设备厂房并督促协议全面执行。在法院的耐心解释和督促执行下,财产处置顺利进行并交付完毕,拖欠的民工工资得以优先保障,近2000名村民的通行道路圆满修建完毕并移交使用,设备所占土地的新生租金纠纷得以避免,债权人胜诉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最终实现“一案解多纷”。
【典型意义】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充分发挥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保证执行处置工作顺利推进。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执行调查权,有效化解经久未解的村民修路难、工人要账难、债权实现难等三大症结,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近百件,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减少人民群众的诉累,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弘扬司法为民理念,处置类似案件,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具有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