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法检系统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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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法检系统人事任免事项

9月27日下午,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接受陈彬同志辞去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请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任命

吴美来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曹世海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曹柯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杨光明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赵志强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力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庭长;

黄旭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邹萍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潘国伟、刘燕双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郑峰嵘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虎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傅沿、岳林、段玉秀、王俞环、陈黎黎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凝思、许建华、邓捷、娄晓阳、张丽丽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天文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

袁小华、吴军、王开石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兴文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

石磊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益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温小天、张琳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王东海为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曹世海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力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赵志强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庭长职务;

黄旭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曹鸿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邹萍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商雪梅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向川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治康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柯言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琼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龙晓波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曹柯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柯涛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何小辉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邓发强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长江、张安云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逯反修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赵磊的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

钟晓云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能君为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远未辞去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宏辞去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周军辞去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冉劲辞去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许世兰辞去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重庆人大公民导刊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