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綦江法院办理的《封某、陆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成功入选《重庆法院网络空间司法保障典型案例(第六批)》。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以来,封某、陆某发现黑龙江、山西、广西等地农村信用社网银存在漏洞,便伙同王某(另处)、梅某(另处)等人利用该网银漏洞,越权访问并窃取储户资料。
封某、陆某随后将银行卡资料通过WPS共享协作功能发送给团伙成员。王某、梅某负责挑选疑似赌博网站涉案卡且余额较大的,通过拨打银行预留手机号,标注手机号状态,挑选出预留手机号码为空号且为联通公司手机号的银行卡信息,然后通过多次输错密码进行锁定,为补卡盗刷争取时间,盗刷银行卡存款。
公安机关将封某、陆某抓获后,对其租用的网络服务器中电子数据进行检查统计,该团伙获取银行卡信息数据6176985条,用户信息数据2385578条,可形成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完整关联数据1162488组。
公诉机关指控封某、陆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决:封某、陆某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裁判结果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封某、陆某侵入多省份农村信用社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封某、陆某还侵害众多不特定自然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遂判决:封某、陆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封某、陆某删除非法获取并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封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严厉打击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行为,依法保障金融机构网络安全和广大储户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例。本案中,封某、陆某等人利用金融机构网银漏洞,侵入系统窃取储户资料,盗刷银行卡。该行为既危害金融机构信息网络安全,容易造成金融机构财产损失,也使得大量储户个人信息被窃取,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对本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行审理判决,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保护金融机构信息网络安全,有效维护广大储户个人信息权益的鲜明态度。本案裁判也警示金融机构要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查堵塞网络系统安全漏洞,切实维护储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