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8日下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涉案企业合规评估试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截至目前,各试点单位已对11个行政处罚案件的涉案主体开展了合规评估,减免罚款23.55万元。
什么是涉案企业合规评估?
涉案主体合规评估本质上是一种行政处罚的裁量活动,具体来说就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根据涉案主体的申请,依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类标准、规范、规程、准则等,开展涉案主体整改合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酌情予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202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率先在刑事领域引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参考检察机关的做法,四川省绵阳市、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等地市场监管局先后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领域推行合规评估工作,将合规评估结果作为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的参考依据。
2023年8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从省级层面探索建立涉案主体合规评估制度。
试点的典型意义
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如因偶发违法行为受到较重的行政处罚,部分经营主体可能彻底失去发展机会甚至生存空间。探索建立涉案主体合规评估制度,可以实现对合规整改到位的经营主体“降档”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有利于贯彻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强调在对当事人实施处罚予以震慑、惩戒的同时,应当更加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促使当事人认识错误,依法依规改正错误,预防同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探索建立涉案主体合规评估制度,对整改到位的当事人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可以促使当事人更深刻地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当事人积极整改,避免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从而更好地达到行政处罚的教育目的。
有利于监管与执法的有机衔接
开展涉案主体合规评估,初审和结果运用由办案机构承担,评估由业务机构承担(少数案件的合规评估交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这可以让业务机构在一定范围内深入参与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使执法工作更好地回应监管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促进监管与执法同向发力,实现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紧密衔接。
典型案例
重庆锦霞医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27日,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辖区内的重庆锦霞医院开展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在该医院门诊部口腔诊室一操作台上和一玻璃格柜中,装有玻璃离子水门汀粉、磷酸锌水门汀粉等5种已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经立案调查查明,该医院在上述医疗器械超过使用期限后未及时进行清理,导致医疗器械在过期后仍被用于口腔诊疗,涉案金额115.9元。综合该医院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涉案金额较少等因素,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拟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2万元的从轻处罚。
【合规评估处理结果】
2024年1月5日,当事人向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了合规评估申请。经审查,该案符合合规评估案件的范围和条件。1月11日,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合规评估工作组对当事人进行合规评估。合规评估期间,工作组通过两次现场检查和多次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指导和监督。
经过合规整改,该医院深刻认识到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产品质量和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通过集中学习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产品知识,加强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考核,健全完善进货查验、出库管理、产品清理、人员管理等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弥补了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的漏洞。
评估认为,该医院整改到位。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在前期的拟处罚决定基础上,“降档”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000元的减轻处罚决定。
江北区曹记热卤卤味店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25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江北区曹记热卤卤味店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经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5月24日制定虚假宣传资料2000张并对外发放,实施了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自行销毁了剩余的558张虚假宣传资料。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12月7日,综合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等情节因素,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2万元的减轻处罚。
【合规评估处理结果】
2023年12月7日,当事人向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提交合规评估申请。经审查,该案符合合规评估案件的范围和条件。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4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合规评估工作组对当事人开展合规评估。
评估发现,当事人充分认识到了虚假宣传的社会危害性,未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愿意持续规范经营行为,主动签署了《江北区食品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并对外公示;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了商业宣传内部审查制度、沟通学习制度等规章制度。评估认为,当事人整改到位。
2023年12月22日,经负责人集体讨论,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进一步减轻处罚决定:罚款0.5万元。
重庆佩盛钢绳有限公司销售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23日,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对重庆佩盛钢绳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一卷当事人正在销售并交付的钢绳产品,该钢绳产品外包装标注有“巨龙”图形商标。经商标权利人鉴别,该产品并非商标权利人生产或授权生产。当事人在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涉嫌侵犯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经立案调查查明,涉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货值金额5400元,因尚未交付即被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11月29日,综合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积极配合调查等情节因素,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决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1.5万元的减轻处罚。
【合规评估处理结果】
2023年11月29日,当事人向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提交合规评估申请。经审查,该案符合合规评估案件的范围和条件。
11月30日,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依托九龙坡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根据该案特点,邀请成员单位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和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组建合规评估工作组,对当事人合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考察。
12月6日,经合规评估工作组前期考察,工作组决定召开合规整改情况评估会议。会议认为,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具有减轻情节且已整改到位,取得了商标权利人谅解,权利人也表示不再追究,而且当事人也同时在代理销售权利人产品,再次违法可能性较低,经评估认定当事人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2023年12月8日,经负责人集体讨论,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渝北区缘居餐饮店销售
无中文标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22日,接举报后,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渝北区缘居餐饮店进行检查,在现场酒水展示柜上发现1瓶英文标识为“RAYLONG ”的葡萄酒,瓶身上无中文标签。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经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识的进口红酒属实,涉案产品一瓶。2023年12月12日,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涉案产品数量少等情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拟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从轻处罚决定。
【合规评估处理结果】
2023年12月12日,当事人向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了合规评估申请。经审查,该案符合合规评估案件的范围和条件。
2023年12月15日,渝北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合规评估工作组对当事人进行合规评估。经评估,当事人认错认罚,重新落实了餐饮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培训等相关制度;对粗加工环节、加工区域设施设备等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评估认为,当事人整改到位。2023年12月20日,经集体讨论,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在前期的拟处罚决定基础上,“降档”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减轻处罚决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八龙莼工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告违法行为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8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八龙莼工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生产的莼菜具有治疗热痢、黄疽、肝脏损坏和癌症的广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经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2月初发布了前述广告。2024年2月26日,综合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等情节因素,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拟对当事人作罚款5万元的减轻处罚决定。
【合规评估处理结果】
2024年2月26日,当事人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提交了合规评估申请。经审查,该案符合合规评估案件的范围和条件。
2024年2月29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组建合规评估工作小组,对当事人开展合规评估。当事人的整改包括:撤除违法广告;针对合规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完成了广告法相关的学习和考试。评估认为,当事人整改到位。
2024年3月8日,经负责人集体讨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免予罚款的行政处理决定。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未来,将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公布典型案例,鼓励和引导涉案主体积极开展合规建设、自觉纠正和预防违法行为,推动形成合规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