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全力保障二手房房主落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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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全力保障二手房房主落户权益

“感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你们辛苦了!”3月21日,购买大渡口区一法拍房的李女士来到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新山村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将一封感谢信送到窗口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在原户口未迁出且无法联系原户主的情况下,热情高效地解决了孩子上学落户的难题。

为保障购买二手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中旬以来,重庆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维护群众购买二手房落户权益专项工作,强化全市公安户籍窗口业务培训,推进政策执行落地,集中梳理解决二手房户口迁移突出问题,全力提升户籍政务服务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购房后可申请查询该地址上户口登记情况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购买二手房后,群众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购买房屋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查询该地址上户口登记情况。派出所民警将提供查询服务,告知查询结果,保障购房人对该住房已登记户口的知情权。

原户口迁出与否不影响现产权人申报落户

按照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让的,公安派出所依据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申请,即使房屋地址上有遗留户口(含卖房人、历史遗留其他人的户口)未迁出,也不影响现房屋所有权人户口迁入。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请购房落户时,发现该房地址上的遗留户口的,应告知现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申请迁出遗留户口。

原户口拒不迁出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常常遇到超过房屋交易时双方约定的户口迁出期限,原户口仍不迁出的情况,这该如何处理呢?据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只要现房屋所有权人提出迁出遗留户口申请,并能提供与遗留户口当事人约定迁出户口的时限已超期的证明,公安派出所可直接将遗留户口迁往社区集体户落户;无法提供约定迁出户口时限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将告知遗留户口当事人限期办理户口迁出,对经告知后逾期不迁出或不具备迁出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直接将其户口迁至户口所在地社区集体户。

相关政策同样适用于廉租房、公租房等合法稳定住所使用权转让时,该住房的户口迁入、迁出办理。

来 源:重庆公安治安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