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收到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对鲜先念等三人的警示函

财信发展收到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对鲜先念等三人的警示函

近日,据重庆证监局官网消息,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财信发展)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鲜先念、王福顺、闫大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该公司2020年9月9日对间接参股公司深圳市财信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2021年7月28日对非关联方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财务资助金额分别占发生时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02%。截至2024年3月21日,该公司对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尚余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122.27万元未收回。该公司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签订协议,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临时公告,也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重庆证监局认为,财信发展上述行为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鲜先念作为时任董事长,闫大光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王福顺作为时任总裁,对2021年5月离任前的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重庆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相关阅读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贾森,是中国A股上市企业(股票简称:财信发展,证券代码:00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