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中心城区“热岛效应” 重庆将禁止在城市通风廊道新建高层建筑群

缓解中心城区“热岛效应” 重庆将禁止在城市通风廊道新建高层建筑群

日前,记者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获悉,17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明确将采取有效举措缓解重庆中心城区城市热岛效应。

《方案》明确部署提升5个方面的能力,不断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气候韧性。

针对重庆夏季高温天气,《方案》提出开展精细风热气候环境评估,构建城市通风廊道系统,缓解中心城区城市热岛效应,并明确相关措施。

新开发地区加强沿江立体开发建设管控,构建城市级通风廊道系统,禁止“两江四岸”区域高强度开发,不在城市通风廊道上新建高层建筑群,街区盛行风上游建筑间口率不宜大于60%,实现热岛比例指数较2020年降低5%以上;针对两江干流,严格实施规划退距,确保长江、嘉陵江主通风廊道畅通;保持山坡绿化、减少土地硬化,增加冷空气源头输送,合理规划临山建筑布局,降低山谷风的输送损耗,保障临山风廊畅通。

已开发地区结合老旧片区改造,结合考虑打通临江风廊,降低山城热岛效应,增加局部地区舒适度。打通临山风廊,引山风入城。

主城都市区则按照“四山”分区管控要求,实施全域全类型保护。根据安排,到2025年,全面完成“四山”违法建设清除和整治工作,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

除重庆中心城区、主城都市区外,《方案》还分别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上下游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流域协作进行了政策安排和措施细化,尤其针对重庆渝东北、渝东南如何差异化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做出了具体化安排。

《方案》还提到加强城市洪涝防御能力。重庆市中心城区(北碚区除外)按照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防洪护岸工程建设,通过非工程措施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全市新建桥梁、码头、道路、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监测等工程或设施应当符合相应的防洪标准要求,不得妨碍行洪畅通。

在提高雨水系统排水能力方面,以城市易涝点、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和窨井井盖为重点,开展内涝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建立易涝点和隐患点整治台账、责任清单和整改方案。

总体而言,重庆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加强,自然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完善,全市建成海绵城市421平方公里,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完善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职业病救治设施体系。

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