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出纳税“信用账户” A级纳税人享有19项“福利”

重庆推出纳税“信用账户” A级纳税人享有19项“福利”

近日,来自重庆市税务局消息称,该局携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重庆市纳税信用提升计划》,将推出“信用账户”管理制度,其中A级纳税人享有19项“福利”。

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已经发布10年。数据显示,2014—2023年度,全市共有233户企业连续10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重庆市此次发布的《重庆市纳税信用提升计划》,将围绕推广“信用账户”在纳税人端应用、提升税务部门信用管理服务质效、拓展纳税信用激励惩戒应用范围三方面,在今年底前完成“信用账户”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促其更加完善。

何为“信用账户”?有何作用?据介绍,重庆市税务局将依托税收大数据,在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开放“信用账户”功能,纳税人可通过“信用账户”全面了解自身信用情况,接收预警提醒,改进失信行为。比如,重庆市税务局将通过“信用账户”,对部分可预见的易失分指标进行精准提醒,避免因误申报引起指标扣分。

在“信用账户”应用方面,重庆市税务局将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拓展纳税信用激励惩戒应用范围,丰富“信用+风险”应用场景,提升A级纳税人含金量,为连续5年A级的“5A”纳税人指派“专属联络员”,制作《税收专属服务手册》,提供“一户一策”“一户一员”专属服务,让守信企业在纳税申报、退税办理、信用贷款、招投标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和优惠。

纳税信用可以变成企业的“真金白银”,不仅是对企业诚信经营的充分肯定,也进一步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

近年来,市税务局和市工商业联合会聚焦民营小微经营主体融资难、产销难、合规难等问题,在税银互动、牵线补链、规范增信等方面深化合作,让企业发展步伐更坚定、踏实。

数据显示,自2015年重庆“银税互动”项目开展以来,截至目前,重庆税务部门已同32家银行推出46款低利息、手续简单的纯信用贷款产品,累计投放贷款116.5万笔,投放金额超2328.3亿元。

对企业来说,良好信用也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点金石”。重庆小南海水泥厂党委副书记、财务总监文光锐表示,公司连续10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良好的纳税信用让公司能在招投标中脱颖而出,并与多家大型民营、国有企业实现长期合作,助推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更多企业成为A级纳税人,在全社会厚植诚信沃土,重庆市针对A级纳税人,出台了《A级纳税人受益清单》,明确纳税信用等级为A的纳税人,可享受办税、融资、进出口、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运输、出入境检验检疫等19项优惠和便利。

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建设、完善集评价、提醒、反馈、激励为一体的“信用账户”一站式管理服务体系,帮助经营主体更快积累信用资产,更好发挥信用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信用重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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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纳税人19项“福利”↓

一、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A级纳税人,税务部门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四)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五)有条件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服务措施。

(六)办理社保等业务时提前预约、优先办理、简化流程。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税〔2022〕14号):

(七)在符合其他留抵退税条件的情况下,享受主体必须受纳税信用等级限制,纳税信用为A级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0号):

(八)在符合其他即征即退条件的情况下,享受主体必须受纳税信用等级限制,纳税信用为A级的纳税人可申请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即征即退政策。

(九)在符合其他即征即退条件的情况下,享受主体必须受纳税信用等级限制,纳税信用为A级的纳税人可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13号):

(十)纳税信用为A级的纳税人可申请“银税互动”贷款。

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A级纳税人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十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公示。

(十二)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方面: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容错受理”等便利服务;粮食、棉花等进出口配额分配激励;在电力直接交易和落实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中予以优先考虑;申请增值电信业务便利和优惠;在企业境外发债备案管理中,适时开展年度发债额度一次核定、分期分批发行试点;政府招标供应土地优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环境保护许可事项优先;办理商务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给予优先处理,缩减办证时间;享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审批事项绿色通道;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简化纳税证明等相关手续等。

(十三)进出口便利方面:海关企业信用等级为认证企业的A级纳税人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享受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对海关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的A级纳税人,优先开展信用培育或提供相关培训;优先选择外汇业务合规性好的A级纳税人作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措施的先行先试对象。

(十四)运输便利化方面:优先办理车辆通关手续;优先核发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十五)出入境检验检疫方面:适用较低的检验检疫口岸查验率;优先安排免办CCC认证货物担保放行以及后续销毁核销;办理目录外3C和3C证书时予以优先处理等。

(十六)融资便利化方面:财政性资金项目优先安排;作为银行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作为优良信用记录记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十五)证券、保险业监管方面:审批证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保险公司设立、变更、从事相关业务等行为时,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在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措施。

(十八)文明城市评选等方面: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单位的参考条件;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性先进社会组织时予以优先考虑。

(十九)其他优惠:出台适宜在部分企业进行试点的优惠政策、便利服务措施时,优先选择试点。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杨永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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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纳税“信用账户” A级纳税人享有19项“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