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正在加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8月12日,记者从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获悉,即日起该委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全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奖励办法(2024年)》(下称《办法》)提出,将按照超充桩建成(新建、改扩建)数量给予资金奖励,其中最高奖励5万元/桩。
市经济信息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主要面向全市各区县政府(管委会)、重庆高速集团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依照“月度报表、季度总结、半年评估、全年考核”原则,重庆市将综合考虑超充设施建设成效、先进技术应用、产业氛围营造和特色场景示范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划档。

按照《办法》,评价结果将划分为4档,其中100分为Ⅰ档,100(不含)~85分为Ⅱ档,85(不含)~70分为Ⅲ档,70分以下为Ⅳ档。同时重庆市将设立市级专项奖励资金池,根据评价划档结果给予相应资金奖励,专项用于支持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包括Ⅰ档为5万元/桩,Ⅱ档4万元/桩,Ⅲ档3万元/桩,Ⅳ档不予奖励。
即日起,各区县政府(管委会)、重庆高速集团将按月度、季度报送超充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至市经济信息委,后者将每半年组织对建设成效进行分析、研判,并对建设进度较慢者进行指导和提出改进意见,形成半年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市经济信息委还将在每年适时公布超充基础设施建设奖励申报通知。
奖励资金拨付方面,市经济信息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第三方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按流程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完成资金下达与拨付。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夏元
原标题:
最高奖励5万元/桩!重庆出台超充设施建设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