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重庆将13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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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重庆将13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10月18日,记者了解到,重庆市医保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将精子优选处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市医保局官网截图

市医保局官网截图

据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解读称,此次重庆市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优化整合,将原有27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优化整合为17项,并制定了重庆市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

其中,将13项纳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每人限定支付2次。这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包括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取精术-显微镜下操作(加收),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培养-囊胚培养(加收),胚胎移植,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加收),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授精,人工授精-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单精子注射,单精子注射-卵子激活(加收)。

该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员使用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计入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挤占普通门诊统筹限额,个人负担费用可由个人账户支付。治疗期间发生的其他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药费用,按重庆市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李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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