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研讨会在沙坪坝区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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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研讨会在沙坪坝区召开

12月14日,由重庆市法学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和西南政法大学共同主办,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和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检察研究中心承办,中国犯罪学学会特殊人群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重庆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协办的“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研讨会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召开。来自部分省市高校专家学者及检察机关代表、实务部门代表等120余人,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展开了深入讨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出席会议并讲话。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贺恒扬,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詹文渝,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胡尔贵,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阳勇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宋英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何挺受邀做主旨演讲。

史卫忠指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办理程序和特殊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分级干预矫治、促推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为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司法问题,更是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凝聚共识,综合施策,推进标本兼治,既要强化使命担当,又要树立正确理念,更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贺恒扬在致辞中指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新时代赋予司法机关和学术理论界和家庭、学校的职责。去年重庆市委政法委牵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及防范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从严厉打击、环境整治、分类关护、自我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共同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詹文渝在致辞中表示,重庆市检察机关持续构建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体系,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市检察机关也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用好这一理论研究平台,做好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两结合”,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胡尔贵在致辞中指出,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用心关心呵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期待各位专家、学者能够充分利用这次研讨会的平台,分享研究成果,交流实践经验,共同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路径、新思路。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探索出更加有效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途径,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智慧和力量。

阳勇在致辞中表示,沙坪坝区作为青春之城,是16所高校、108所中小学的驻地,47万师生的生活地,得益于法治建设的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长期处于低发状态。沙坪坝区一定利用好、发挥好研讨会的智慧结晶、丰硕成果,在各级领导和各位专家的指导、帮助下,努力打造更多“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优秀案例和现实场景。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权主持并宣读获奖通报

旨发言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主持。

缐杰在主旨发言中强调,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专门部署,中央政法委作为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推进。检察机关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承担着重要责任。应勇检察长多次强调,既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又要高度重视未成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强化理念引领,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依法办案、落实宽严相济、遵循办案规律、注重标本兼治。要坚持提前干预、分级矫正,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要以检察司法保护为切入点,主动融入其他“六大保护”,促进未成年人综合治理。

宋英辉表示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复杂,涉及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社会影响等方面,要从源头治理,做到惩防并举,以教育保护为主。针对与未成年人受侵害和违法犯罪密切相关的因素,突出“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活动,及时进行有效的干预,让未成年人从小就培养守法意识,从而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何挺重点围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数据的几点思考”,通过详细的数据分析,揭示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态势。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背后的原因,建议着重加大力度,将预防与矫治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制定对接性和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增强矫治手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现预防与矫治的有机统一。

研讨会上,与会嘉宾代表围绕“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网络与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未成年人检察实务”四个主题,紧扣理论与实践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讨,着力探寻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源头预防、分级矫治、依法惩处、综合治理入手,多渠道、多层级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惩治工作。

第一单元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

本单元主题发言由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司法研究院院长、教授高维俭主持。与谈环节由重庆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何国锋主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张玉飞和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刑事检察研究中心副主任贾健进行交流发言。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何显兵认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宽容以“不纵容”为底线,“不纵容”要求基于矫治理念,织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体系,完善公安机关矫治教育、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体系,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并满足保障公共安全的公众需求。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小彪认为,家长管教活动作为一项日常的教育行为,其边界何在以及法律该如何对家庭内部管教活动进行规制,是现代法律不得不面对的实操难题。界定家长管教边界,须全面梳理家长管教的规范现状,明晰家长管教的法律属性、家长管教权的权利规范构造、权利边界以及滥用家长管教权的归责模式与追责限度,有效建构宽严有度、长幼有序的家庭秩序。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认为,应以人身危险性作为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的重要评价因素,以涉罪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结合其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大小作为对其处理的依据。同时,在刑罚圈扩大的背景下,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出罪路径,对新增积极预防类犯罪,给予未成年人实质出罪,在刑法或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这类罪名未成年人不构成犯罪,作为替代给予行政处罚+罚款,从而实现对未成年犯罪处理、教育与惩罚的良性互动。

第二单元

网络与未成年人犯罪

本单元主题发言由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袁林主持。与谈环节由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潘金贵主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波和重庆邮电大学教授王志刚进行交流发言。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梅玫认为,公益诉讼以其既覆盖民事和行政领域,且兼具惩罚和预防功能的优势,成为涉未成年人网络不良信息治理的新方案、新路径。需要在持续完善机制,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协同行政机关、其他司法机关,以及网络平台、行业组织、学校、家庭展开对涉未成年人网络不良信息的全面、综合治理。协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安心、安全地享受网络时代的数字权利。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八部副主任李春秀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从公共利益标准不明、因果关系判定较难、调查核实难度较大、监管职责边界模糊、侵权责任惩戒不足“五重困境”出发,提出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恢复性司法“三大原则”指引下,对受损范围界定、责任归属、调查取证力、惩罚性赔偿等提出“四点优化”建议,以期更好破解未成年人保护难题,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安全用网。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赵安晓宇认为,我国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报告机制可从几个方面进行初步构想:在法律保障层面,需要明确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类型,进而厘清网络平台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边界;在参与主体方面,尝试探索“网络平台+X+警务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犯罪报告模式;在犯罪报告内容方面,应当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线索扩大到侵害特殊群体犯罪线索。

第三单元

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

本单元主题发言由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重庆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石经海主持。与谈环节由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人权学院)教授李昌林主持,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自正法和汕头大学法学院讲师夏睿泓进行交流发言。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副教授谢玲认为,防止二次受害的常见措施是在特定地点强化巡逻力量与安保设施以增加犯罪难度、有范围地公布犯罪人信息并限制其进入特定区域以分隔活动轨迹、为被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在其基础上,采取措施搭建更加友好且高效的保护体系,如完善被害儿童信息登记簿、成立被害儿童对话工作小组、适用个案管理评估儿童心理状况、尝试普及互动式性安全教育以及开展被害儿童去污名化宣传等方式。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李遵礼从犯罪主体、行为、方式、主观、环境等方面,深入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性别差异的成因。她认为,正视未成年人犯罪的性别差异,分析未成年人不同性别犯罪特点,有利于构建更精细科学的差别化防治体系。应将性别差别化防治理念融入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处遇程序及社会支持防治机制中,构建治罪与治理相结合的未成年人犯罪性别差别化防治体系,推动少年司法及少年犯罪防治体系精细化、科学化、现实化。

重庆两江新区华师中旭学校党支部书记康宗芬分享了法治副校长为该校法治教育注入的新活力,带来的显著变化。她表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旨在构建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而法治副校长的引入,正是这一体系中的关键一环。法治副校长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不仅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还能够将法律知识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法治教育。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深远的意义。

第四单元

未成年人检察实务

本单元主题发言由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刑事检察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向燕主持。与谈环节由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昌盛主持,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晶和西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师索进行交流发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智结合案件办理,以诉讼流程中社会支持力量的拓展为视角,分享了检察机关利用自身已经建设得比较成熟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积极地向诉讼程序前端和后端延伸与覆盖自身的资源优势,为推进被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全面恢复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他认为,这一实践,在本质上是以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良性运作来推动整个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的全面构筑,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自觉使命。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柏雪飞认为,为促进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效能的最优化实现,应始终遵循个别化处遇原则,重点关注案件所涉的“人”,发挥社会调查对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矫治依据的司法适用价值;在明确附带条件独立地位与价值属性的基础上,设定与未成年人在案反映出的矫治需求相适应的具体矫治措施;并辅之以全面、动态化的评估路径考察被监督考察对象的矫治效果以及是否实现社会化回归的终极目标。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六部检察官助理徐凤认为,在“捕、诉、监、防、教”一体推进的要求下,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优势,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并提出具体对策建议,督促和引导社区矫正机构积极探寻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个别化矫正方式,以提升矫正效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生活。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张吉喜总结了本次研讨会的理论成果和学术观点,对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梳理和具体分析,结合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中存在的困境及问题,对如何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着力助推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提出了意见建议。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杨洪广总结了本次研讨会的主要内容,对各位来宾的参与支持表达了感谢。并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汲取这次研讨会的智力成果,推动沙坪坝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好发展。

此外,会上还向重庆市法学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西南政法大学共同举办的“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研讨会征文活动的获奖作者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

来源:重庆检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