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纳入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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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纳入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

12月30日,重庆市纳入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范围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获悉,近期,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重庆市纳入了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

重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小军介绍,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规定的启运港报关出口,并从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自启运港启运起即可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重庆市纳入退税试点的陆路启运港有三个,分别是:位于沙坪坝区的团结村中心站、位于两江新区的鱼嘴铁路货运站和位于江津区的小南垭铁路物流中心。三个站点对应的离境港为:北线和西线,包括内蒙古二连浩特口岸、满洲里口岸,新疆阿拉山口铁路口岸、霍尔果斯铁路口岸;南线,包括广西北部湾港,广东湛江港、深圳港、广州南沙新港,云南磨憨铁路口岸;东线,包括浙江宁波舟山港。

总体来看,现有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7个离境省份中,重庆市成功纳入除辽宁外所有方向的启运港名单,覆盖东、西、南、北四向离境港口,实现与西部陆海新通道、“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协调贯通,成为本次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扩围受益面最大的省市之一。

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颜介绍,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重庆,对重庆加快推进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建设的利好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首先,有利于强化政策赋能,推动重庆物流体系降本增效。重庆是全国首个拥有港口型、陆港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五型”国家物流枢纽的承载城市。在前期水路启运港退税基础上,这次又增加陆路政策,成熟信用等级较高的出口企业平均3个工作日就可完成退税,最快的申报当天可以办结,有效缩短了出口退税时间,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同时,通过完善支持物流的政策体系,有利于降低综合物流成本,进一步释放物流枢纽建设动能,助力打造“枢纽+通道+网络”协同发展的现代物流体系。

有利于强化通道赋能,助推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该试点范围主要针对采用铁路转关运输方式直达离境地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对重庆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渝甬班列、渝穗班列、渝深班列等国际班列有较大意义,助推重庆建设陆海并济的综合物流枢纽。目前,重庆经西部陆海新通道的物流网络已拓展到18省73市156个站点,辐射126个国家和地区的548个港口。中欧班列运营线路共51条,可通达欧亚116个城市节点,基本实现欧亚地区全覆盖,通道网络持续拓展。

此外,有利于强化产业赋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此次获批的团结村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果园港国际物流枢纽鱼嘴铁路货运站、小南垭铁路物流中心分别位于沙坪坝区、两江新区及江津区,是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所在地,也是重庆打造枢纽经济区、发挥“通道+枢纽+产业”联动作用的主战场,为开放平台建设及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