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2025年1月6日消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行,因银行员工受贿犯罪、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100万元,对时任中国银行万州分行行长向文清处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决定,同时,多名分行管理人员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万州金管罚决字〔2024〕1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万州金管罚决字〔2024〕10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行 二、向文清(时任中国银行万州分行行长) 三、易中平(时任中国银行万州分行副行长) 四、黄红(时任中国银行万州分行公司部主任) 五、程鹏(时任中国银行万州分行公司部主任) 六、黎勇(时任中国银行万州分行公司部副主任) 七、谭威(时任中国银行万州分行公司部副主任)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银行员工受贿犯罪、贷款“三查”不到位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4号)第三条、第十四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行罚款100万元 二、对向文清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三、对易中平警告 四、对黄红警告 五、对程鹏警告 六、对黎勇警告 七、对谭威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2025年1月6日消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云阳支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违规漏报案件风险事件报告,被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万州金管罚决字〔2024〕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万州金管罚决字〔2024〕1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云阳支行 二、程鹏(时任中国银行云阳支行行长) 三、杨小川(时任中国银行云阳支行员工)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违规漏报案件风险事件报告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云阳支行罚款30万元 二、对程鹏警告 三、对杨小川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