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机关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护盾”

重庆市检察机关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护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按照最高检统一要求,结合市委“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部署,重庆市检察机关以“护企”实际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企业发展,关键在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通过办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有呼即应、无事不扰”,以做实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为中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落实各项护企举措,汇集成一个个案例,生动诉说着检察机关以法之力,护企前行的故事。

唤醒拘役罪犯“回家权” 助力西藏重点建设项目按下“快进键”

“光伏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完成,即将动工!”近日,渝北区看守所,拘役犯赵平(化名)把好消息告诉了该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沙宁远。

远在2000多公里外的西藏某重点建设项目“化险为夷”,这还要从一张“请假条”说起。

前段时间,一脸愁容的赵平找到沙宁远,情绪异常激动:“如果我不能及时出面,这个西藏重点建设项目就无法按期动工,一定要让我请个假。”

原来,赵平因犯罪被判拘役3个月,他是一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负责建设的某光伏项目,是西藏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眼下,该项目1.5亿总投资中的1.2亿银行贷款手续需要董事长赵平签字,而且项目在开工前也遇到瓶颈——电力入网许可审批急需公司法人出面协调,项目到底能不能按期动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日。“申请‘回家’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事关西藏重点建设项目,耽搁一天就有可能影响工程进展。”沙宁远说。

在审查赵平的服刑表现、认罪情况和社会危险性后,沙宁远认为赵平符合回家条件。经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当地看守所及所属公安机关加快审批流程,且仅用7天时间就完成所有审批,决定批准赵平“回家”两天。

接受检察官出所谈话后,赵平踏上了“回家”之路。签字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协商解决电力入网许可审批问题……2天时间里,他又马不停蹄,在妥善处理完相关事宜后,按时返回看守所。

2024年以来,渝北区检察院落实最高检有关要求,稳步有序推进拘役罪犯“回家”工作,迄今已有11名拘役罪犯获准请假并按时返回。

“双建议”提升粪污利用率,为畜禽养殖注入“绿色动能”

“这里是我们刚采购的发酵原料,那边是新修建的三级沉淀池……”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长江生态检察官任海新等人来到涉案养殖场,对其整改情况“回头看”。养殖业主付师傅介绍:“如今,生猪粪污有了销路,猪粪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乱排啦。”

生猪粪污如何能“变污为宝”?

2024年2月,二分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线索,称辖区一家生猪养殖企业违规处置生猪粪污,造成环境污染。收到线索后,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经现场勘查发现,该养殖场外的池塘中堆满了粪污,原本用于沉淀余水的沉淀池形同虚设,生猪饮用的余水直排外环境,最终汇入长江支流。

3月,二分院依法作出立案决定。该院随即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督促该养殖场限期整改,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督促行政机关对养殖业主进行行政处罚只能治“标”,如何才能治“本”?二分院经研判后认为,有必要针对辖区生猪生态养殖项目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4月,二分院向养殖场所在区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开展粪污整治专项行动、加大粪污资源利用资金投入、开展法治宣传、建立长效机制等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养殖场所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随即推动整改工作: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多家养殖企业规范开展“异位发酵”工作;开展重点养殖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立案查处16场次;投入财政资金1400余万元用于补贴养殖粪污处理,帮助养殖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开展粪污综合利用指导300余场次;建立生态养殖粪污资源利用示范场评选和奖励办法、常态化联合巡查等长效机制。

近日,二分院在回访时确认,辖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5%,生态养殖项目带来的环境污染影响基本消除。

(小标)名牌卫浴遭遇“李鬼” 检察机关全链条打击制售“假名牌”犯罪

九牧、箭牌这些市民耳熟能详的卫浴品牌产品,明明是从专卖店购买,到手的却是假货!

2024年1月,经公安机关邀请,涪陵区检察院按照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协作机制,指派检察官余萍提前介入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经审查,一条完整的制假、售假链条浮出水面:原来,2019年7月至2023年10月,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胡某便在广东省某镇租赁厂房,购买无商标的水龙头、花洒等“白板”卫浴产品及配件,并在产品上激光刻印品牌卫浴商标以假冒正品。随后,还将产品出售给不知情的粟某某等8人,累计销售金额达131万余元,非法获利13万元。在此期间,彭某某等6人经他人介绍也认识了胡某,并在明知其销售的卫浴产品是假货后,仍从胡某处购进产品并销售,累计销售116万余元,非法获利12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案件办理完毕,但被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涪陵区检察院受案后听取被害企业意见,积极开展追赃挽损,通过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彭某某等6人主动退赔被害企业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不仅如此,涪陵区检察院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受害企业存在的代理经销模式、产品防伪措施、内部监督管理等不足,及时向企业提出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涪陵区检察院通过行政违法线索反向移送,向被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意见书》,作出行政处罚建议,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形成“司法+行政”的打击闭环。

6年的“拉锯战”尘埃落定 类似案件认定标准进一步统一

侵权赔偿还是搬迁补偿?2017年起,位于黔江区的两家公司因财产损害赔偿标准不一产生纠纷诉讼;2024年1月,长达6年的“拉锯战”尘埃落定,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服务却依然没有停下脚步。

在渝东南片区,市检察院四分院将涉案园林公司和铁建公司及其指挥部分别作为走访重点开展“回头看”。

在园林公司,检察官全面了解赔偿款拨付进度,认真听取投资经营、恢复生产情况,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铁建公司及其指挥部,检察官重点围绕工程建设领域征地拆迁法律风险高发频发问题,为企业梳理法律风险点,帮助企业优化管理。

与此同时,四分院结合渝东南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节点,全面排查辖区相关类案,发现对于征地拆迁案件的补偿或赔偿标准,辖区各法院的处理并不统一。

经承办检察官多方调研核实,积极与法院承办法官沟通并争取支持配合,最终促成四分院与四中法院召开座谈会,就案件性质与财产损失的认定标准等问题达成共识,为后续该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犯罪团伙伪造倒卖1400张交通卡 检察机关助力筑牢国资安全“防火墙”

“一位乘客在早上8点40分于渝中区刷卡进站,仅过了20分钟,就从位于进站地点30公里外的南岸区出站。以此计算,该乘客平均每分钟跨越至少1公里以上的距离!”

“更不可思议的是,同一个卡号显示的刷卡记录最高可以达到每天20至30次!”

2023年8月,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接到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报警,称其票卡系统近日接连出现异常情况,种种异象都表明,市场上很有可能出现了假票卡。

重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超过500公里,全线网客运量达508.1万人次,进入世界级轨道交通城市行列。轨道交通是市民重要出行方式,为了防止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

同时,市检察院五分院、九龙坡区检察院积极给予办案指导和监督,引导取证并帮助其及时调整侦查方向。

经查,吴某等人通过网络购买大量M1介质卡,伪造轨道交通票卡。随后再利用网络二手平台、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售卖,从中谋取利益。不到一年时间,该团伙制作、倒卖伪造轨道交通卡、公共交通卡1400余张,涉案金额90余万元。

2024年3月,九龙坡区检察院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对吴某等人提起公诉。案件办结后,市检察院五分院、九龙坡区检察院送法进企业,与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重庆城市通卡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座谈交流。

“我们发现有部分被害人曾经拿着伪造的交通卡到地铁站点让工作人员帮忙查询余额,但地铁工作人员并未及时识别卡片的真伪。正规的轨道交通卡上会印有发行公司的Logo,但伪造的卡片上并没有这种标志。”会上,检察官们开门见山地提出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管理等问题。

在全面梳理问题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向企业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细化对票务的监管举措,加快“一卡通”系统升级,堵塞“一卡通”在使用、管理方面的漏洞,整合资源抓好宣传警示工作等。

目前,轨道交通集团已经将全部的交通卡替换成CPU芯片卡。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郭晓静 张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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