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与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正安县、桐梓县3个县的人民法院签署《行政案件司法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围绕“审判事务协作、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共建提升”三大核心,明确了12项具体协作内容,构建行政案件跨域司法协作新格局。
据了解,在审判事务方面,《协议》明确,两地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可委托协作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对于住址地在协作法院辖区范围内的原告有特殊理由不便到受诉法院参加诉讼的,受诉法院可以请求原告所在地法院给予提供审判场所、庭审秩序维护等审判保障协助;对于原告住址地在协作法院辖区范围内的有关行政案件,受诉法院可以邀请原告所在地法院通过“院院联动+府院联动”共同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化解工作,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协议》要求,聚焦毗邻地区重大项目、特色产业及生态环境展开司法协同保护。比如,对毗邻乡镇涉及集体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补偿群体利益、重大项目实施等影响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可邀请相邻法院并协调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以南川金佛山、道真大沙河、正安桴焉、桐梓柏箐自然保护区为核心,对协作区内跨域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及时联系督促辖区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执法,在案件线索移送、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协同发力。
此外,《协议》还围绕党支部共建、重大疑难案事件会商、审判团队共建、案件质量评查等展开协作,推动两地法院行政审判能力提升。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黄乔 实习生 马厚雪
原标题:
跨域协作!渝黔法院联手构建行政案件审判“协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