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眼观渝 | 重庆“超常规”发展民营经济,27条之外还差多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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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眼观渝 | 重庆“超常规”发展民营经济,27条之外还差多少条?

凤凰网重庆综合 日前,重庆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重庆市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高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对此前出台的该措施进行解读。仔细对比二者,该解读只是增加了该《措施》出台的背景,并将原有的6个方面共27条内容,做了一个极简版表述。

从一些重庆民营企业家的反馈来看,该《措施》在重庆加快建设民营经济发展高地的进程中展现了一定改革锐度,给企业家们注入了不少信心,但对标该市提出的“以超常规举措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超常规”一词,他们还有更多期待。

奖补头部企业,其他呢?

这6个方面,分别是激发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力,增强其发展动能,完善其法治保障,优化发展环境,强化要素供给,以及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在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上,该《措施》提出,支持抢占未来产业新赛道,对民营企业承担解决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的重大专项项目,按规定给予10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对其他2类达到要求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及300万元的支持。

在数字化转型及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上,也有类似的政策安排,且为真金白银的现金奖励或补助支持。

此外,在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动能上,本次重庆对积极融入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企业,也有类似奖励和补贴,补贴金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不等。

不过,由于该《措施》暂未公布具体的执行细则,以及给予奖励、补贴的年度总金额、名额等,因此该《措施》的刺激力度和拉动力度还暂不明朗。

这些激励措施会产生多大效果呢?一位长期研究民营经济发展的专家表示,“该类奖补肯定是有作用的,但对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而言,可望不可即。因为只有少数头部企业才有可能拿到这些奖补。更重要的是,对民营企业而言,为求生存、发展,获得竞争优势,其自身有足够的原动力去抢占技术、市场高点,因此该类政策措施,对民营企业而言,只能起到一个政策导向作用,对民营经济的实际刺激、拉动作用有限。”

一批地方性法规在路上

民营企业发展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民营企业家的心声:好的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或决定性影响因素是什么?谁能决定营商环境好坏?归根结底还是党政部门和党政官员,这关乎行政环境和司法环境的好坏。

重庆市在本次出台的6大方面27条措施中,第三类的完善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列出了4条内容,分别是加强涉企法规体系建设、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和构建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在加强涉企法规体系建设上,重庆本次计划推动制定《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推动修订《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出台《重庆市数字经济发展条例》《重庆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动态清理阻碍、限制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文件。

这是好事。因为重庆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了六成,税收贡献超过了五成,还承担了超过九成的就业,因此,解决前述制度性、规则性、基础性问题,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前提。

本网特约评论员认为,在“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大前提下,积极完善支持非公经济、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对短期和长期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

休养生息,规范行政执法

该《措施》单列了一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该项举措明确:建立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检查。持续实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集成跨部门跨领域执法监管事项,构建更多“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场景,减少行政检查数量和频次。加强“信用+执法”综合场景建设,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规范实施涉企行政强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问题:办一家企业最多会面临多少个行政部门或执法部门的检查或处罚?

“少说也得在10个左右,不同领域的企业,面对的执法检查不一样。通常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消防与应急管理、人社、财政(查处财务造假、会计违规等)、行业主管部门(如卫生、交通、文旅等)。”有业内人士称,“另有规划、建委、公安(查暂住证等)、治安、城管、环卫等,还有卫健部门的卫生许可、防疫等,加上乡镇执法队伍,以及其他综合执法队伍,实际可对企业执法的部门及队伍,大致为20个左右,其中任何一个部门或执法队伍,都可对企业进行罚款或责令停工停产。”

有在渝民营企业家表示,期望重庆能够切实规范行政执法,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27条之外,亟待规范

纵览重庆此番出台的“27条”,诸如规范行政执法等举措,是对党政机构及执法队伍、执法人员自身进行规范,这是一大进步。

但是,如果要从企业角度看,还有哪些在企业看来很重要,但暂时还没有列入该《措施》的呢?本网对部分重庆民营企业家的“民声”进行了整理。

首先是司法环境。在公安层面,对企业主、企业家的抓捕,如何进一步规范,何时推出明确的细则,如何避免抓捕一个企业主、企业家导致一家或数家企业陷入困境甚至倒闭的问题;在检察层面,企业家被索贿或因故不得不行贿的问题上,如何妥善对待的问题;在法院层面,如何减少或杜绝枉法裁判导致企业蒙受不应承担的重大损失的问题。

在仲裁领域,现有规则下“一裁终局”,但对个别枉法裁决的仲裁机构和仲裁员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不足,民营企业反响强烈却无济于事,仲裁成了监管盲区。重庆如能率先动作,可争取成为规范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全国典范。

此外,在税务领域,一些企业反映,部分税务人员及个别税务部门在税收处罚上存在争议,一旦错罚、滥罚,很难纠正。但从现实来看,因垂直管理的原因,地方政府难以监管或协调这些问题。有专家指出,这需要建立地方政府与属地税务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从制度上避免或减少税务处罚冤案、错案。

上述“民声”都是基础性、系统性的问题,也是重庆市目前出台的这27条措施暂时未涉及的领域。有“民声”还提到了一个隐蔽的领域:部分行政部门的个别相关人员或水电气等垄断企业,不给好处就不办事,不找指定的企业或关系户做业务就不办事,以及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等,也暂未进入该措施之列——在这一灰色空间里,相关人员无需到企业检查、罚款,只需要拖着不办手续,企业就“生不如死”了。

从这一角度看,27条之外,还有很多条内容,有待下一个更加“超常规突破”的《措施》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