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低级红”“高级黑” 重庆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陆克华被决定逮捕

搞“低级红”“高级黑” 重庆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陆克华被决定逮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5月14日,重庆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陆克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陆克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人物履历

陆克华,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安徽枞阳人,研究生,农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重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1982.09-1986.09 华中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专业学习

1986.09-1989.06 华中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土地利用管理及农业资源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9.06-1994.05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市场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9.10-1990.10中建一局三公司锻炼)

1994.05-1996.07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市场处副处长

1996.07-1998.07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市场处处长(其间:1997.04-1997.08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1997.08-1998.07挂职任广东省湛江市市长助理)

1998.07-2000.02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

2000.02-2004.06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

2004.06-2008.08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其间:2007.11-2008.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08-2015.0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其间:2011.09-2012.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5.03-2018.0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18.01-2022.05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2.05 重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3.02 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5年4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陆克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陆克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低级红”“高级黑”,结交政治骗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违规举债融资兴建楼堂馆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借用车辆并接受司机人员服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执法活动;长期痴迷赌博;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与商人老板沆瀣一气,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陆克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陆克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