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金融被罚53万元,涉违反信用信息采集管理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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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金融被罚53万元,涉违反信用信息采集管理规定等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公布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央行重庆市分行对其处5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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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时任运营服务部总经理罗某作为业务线负责人,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处罚4.2万元。时任运营服务部征信管理工作人员李某达,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征信管理岗工作人员王某娇,两人分别被处以4.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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