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来了 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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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来了 9月1日起施行

7月31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该条例是一部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兼顾共通性和差异性,对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作出统一规范,又针对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培育重点和发展方向作出明确指引。条例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重庆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标志性成果不够全、全链条保护体系不健全、知识产权法治建设较滞后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推动建设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整体效能,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促进重庆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条例对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规定知识产权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明确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七大类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的具体职责。同时,明确知识产权部门和相关部门在知识产权数字化治理、对外协作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记者发现,该条例增加了推进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等新兴领域著作权运用的规定;增加了支持高价值专利前瞻性布局、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等规定,并对专利导航服务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增加了建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培育地理标志产业等规定。

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方面,该条例明确,版权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和支持优秀作品创作、传播和交易,引导著作权人依法进行著作权登记,推进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等新兴领域的著作权运用。鼓励权利人加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运用,支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

与此同时,该条例还鼓励和支持城市和区域的形象标识、文化旅游标识及相关宣传语申请注册商标、办理作品登记,塑造特色城市形象,打造文化旅游品牌;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海外布局,运用商标品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

此外,该条例还明确了对科学技术人员进行产权激励。规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可以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何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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