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作为长江上游最大的滨江城市因水而兴,万里长江横贯全境,境内流程达691公里,流域面积超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74条,三峡库区重庆段水容量高达300亿立方米。作为长江上游最后一道生态屏障,重庆既要发挥枢纽通道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更肩负着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上游重任。
近年来,重庆积极探索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推动市内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的同时,大力拓展跨省市补偿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如何做?有哪些措施?
全面建立市内跨区县补偿机制。2018年,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市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区县的19条重要河流,如梁滩河、璧南河、渝东北的大宁河、渝东南的大溪河等,全面建立跨区县横向补偿机制。在机制建设中,重庆秉持整体推进、标准统一、形成闭环的理念。综合考量保护治理成本和区县支付能力等因素,设定全市统一补偿标准。
市级财政补位打通跨省河流补偿堵点。对于跨省河流,创新提出由市级财政补位各流域首尾端,使其同等参与区县间的补偿与受偿,成功打通补偿堵点,形成闭环链条。以磨刀溪为例,其经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流入湖北利川市后,又回流入重庆万州区,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与万州区的重要跨界河流。为保障磨刀溪流域补偿机制完整、流域保护无缺失,市级财政主动补位,给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州区1000万元补偿。
优化补偿机制提升激励约束效果。首轮改革后,全市水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各流域水质持续向好,像丰都、石柱境内的龙河流域,水质常年保持Ⅱ类,处于优良状态。2023年重庆对补偿机制进行优化,不再以上年水质升降作为补偿依据,而是设定基准线。若水质优于基准线,上游区县获下游区县补偿;若未达基准线,则上游区县补偿下游区县,有效解决了区县提升水质面临的“天花板”问题。
实现与上下游省域补偿机制全覆盖。2024年,重庆全面签署渝鄂、渝黔、川渝补偿协议,达成与上下游省域间“补偿机制全覆盖”的目标。
因地制宜选取评价指标增强补偿针对性。在评价指标选取上,重庆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流域特点选择水生态环境要素指标,提升补偿机制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在与贵州省签署的乌江流域补偿协议中,双方综合考虑乌江流域“高水平保护”与贵州磷化工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总磷”设为核心补偿指标,以总磷年均值0.05mg/L为界限实施双向补偿。与四川省签署的长江流域第二轮补偿协议,将生态流量、自然岸线率、鱼类多样性等全面反映水生态环境的指标纳入补偿机制,补偿与受偿不再单纯依据水质“单科成绩”,而是基于水生态“综合得分”。
具体取得了哪些成效?
2018年,重庆率先实现市内补偿机制全覆盖;
2021年,与四川率先建立长江干流跨省补偿机制;
2024年,率先达成与上下游省市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补偿机制全覆盖,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领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此外,近年来,全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年均投入财政资金约120亿元,通过实施流域横向补偿,相关方累计支付补偿资金7.7亿元;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水质达到Ⅱ类的比例逐年攀升,全市74个国家考核的水环境质量监测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2年稳定在100%,高于国家考核目标2.7个百分点,有力推动了重庆“治水”效能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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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在无隶属关系但生态关系紧密地区间,借助经济手段,使生态保护方获补偿、生态破坏方付赔偿的制度。其中,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意义重大,旨在以经济激励,充分激发流域上下游地区治污积极性,构建流域系统化保护格局,全面提升流域生态环境质量。长江作为一个整体生态系统,关系着全国6.3亿人的饮水安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使流域内各地“共抓大保护”,是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初衷。
来源:美丽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