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0日,重庆市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六届六十四次主席会议,会议决定免去蓝庆华市政协秘书长职务、撤销其市政协委员资格,提交市政协常委会会议追认。

蓝庆华,男,汉族,1966年11月生,重庆大足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10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曾任重庆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 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书记。
1993.02-1995.09 重庆大学团委副书记
1995.09-1998.05 重庆大学团委书记,共青团重庆市委常委、重庆大学党委委员
1998.05-2000.09 重庆市黔江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2000.09-2000.12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0.12-2006.12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委书记
2007.02-2011.02 重庆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10.10主持重庆市统计局全面工作)
2011.02-2018.03 重庆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3-2018.06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06-2018.09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副书记、局长(正厅级)
2018.09-2018.12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正厅级)
2018.12-2021.09 重庆市璧山区委书记、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
2021.09-2024.07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2024.06-2025.01 重庆市政协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书记
2025.01-2025.09 重庆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 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