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政府原参事乔明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乔明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许可事项;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乔明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乔明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简历
乔明佳,男,汉族,1962年1月生,湖北松滋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重庆市政府参事。
1980.09--1984.07,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机电系建筑机械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4.07--1988.07,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助教
1988.07--1994.03,四川省涪陵地区建筑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其间:1989.09--1990.07,重庆建筑大学建筑学专业证书班学习;1993.09--1994.01四川省涪陵地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4.03--1996.09,四川省涪陵市建筑设计院院长、美通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1992.04--1994.06,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微机应用专业学习)
1996.09--1998.06,四川省涪陵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1998.06--1998.08,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1998.08--2000.12,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政治部主任(1998.03--2000.07,重庆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习)
2000.12--2008.12,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2004.03--2006.12,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工业工程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2004.04--2004.06,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企业和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2004.07--2004.09,美国哈佛大学“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
2008.12--2009.01,重庆市合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理区长、党组书记
2009.01--2015.07,重庆市合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2015.07--2016.07,重庆市合川区委书记
2016.07--2018.10,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8.10,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曾任重庆市政府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