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重庆三峡银行被重庆监管局罚款共计890万元,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内控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虚增普惠金融服务数据;金融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拨备计提不足;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晚于封闭式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授信管理不尽职等,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同时,该行多名原高管人员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王良平,时任重庆三峡银行副行长、行长,因对内控管理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尽职;“三查”严重不尽职中部分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0年;
胥玲,时任重庆三峡银行副行长,因对内控管理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尽职;“三查”严重不尽职中部分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
王身忠,时任重庆三峡银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因对授信管理不尽职部分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邱信朝,时任重庆三峡银行两江支行行长,因对违规发放贷款部分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邹陶,时任重庆三峡银行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因对“三查”严重不尽职中部分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
谢瑞宝,时任重庆三峡银行授信评审部公司评审中心经理,因对“三查”严重不尽职中部分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
丁世录,时任重庆三峡银行行长、董事长,因对授信管理不尽职;“三查”严重不尽职部分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刘鸣昊,时任重庆三峡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结算运营部总经理,因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部分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