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曝光4起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典型案例,多人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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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曝光4起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典型案例,多人被拘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消费、燃放进入高峰期,为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丰都县打非治违工作专班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现公开曝光4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案例一:非法运输烟花爆竹62件,行政拘留5日

2026年2月9日23时许,张6某某驾车从忠县出发,途经张南高速至梁平区装载烟花爆竹,于2月10日凌晨2时许行驶至银百高速路丰都东路段时,被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在其浙BBH****绿牌平板货车内查获烟花爆竹62件,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张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二:无资质运输422件烟花爆竹,行政拘留11日

2026年2月7日22时许,廖某某驾驶渝B*****轻型仓栅式货车,从梁平区装载烟花爆竹后驶往丰都县十直镇,2月8日2时许行至十直镇灌塘溪村委会附近时,被县公安局十直派出所和县打非专班工作人员联合查获。

经查,廖某某驾驶的车辆无烟花爆竹运输资质,车内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422件。目前,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没收,廖某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一日。

案例三:非法储存94件烟花爆竹,行政拘留3日

2025年12月31日10时许,张某将订购的烟花爆竹搬运至丰都名山街道鹿鸣寺村7组老家房屋内储存,2026年1月1日13时许,被县公安局名山派出所和县打非专班工作人员联合查获。

现场清点出烟花爆竹94件,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没收,张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四:非法储存635件烟花爆竹,行政拘留11日

2026年1月4日,谭某在梁平区购置大量烟花爆竹后,运输至丰都县包鸾镇鸽子坝村8组黄某房屋内储存,2月2日9时许,被县公安局民警查获。

现场共清点出烟花爆竹635件,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没收,谭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一日。

警方郑重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均属违法行为,此类行为不仅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更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在此,警方呼吁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不购买、不储存、不运输非法烟花爆竹。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携手共建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共同守护身边的安全和稳定。

来源:丰都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