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曝光2起隐匿收入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重庆永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2年,重庆永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平台收取加油款,结算后转至个人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合计53.14万元。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重庆永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7.9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依法查处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奉节县永祥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奉节县永祥有限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合计71.81万元。202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奉节县永祥有限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9.8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是经营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企业应加强生产经营的合规管理,规范财务核算,真实、完整地进行纳税申报,以个人账户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形式逃避缴纳税款均属于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偷逃税违法行为,坚定维护国家税收经济秩序,切实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来源:重庆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