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付子堂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以法治“做制度加法” 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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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付子堂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以法治“做制度加法” 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民族团结,法治为基。全国两会期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提请审议,这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的又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付子堂和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钱建超在审议中表示,这部法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让民族工作法治体系更加完备。在重庆这个多民族地区,如何以法治力量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两位代表进行了解读。

▲付子堂。首席记者 龙帆 摄

▲付子堂。首席记者 龙帆 摄

筑牢法治根基:民族工作法治体系更趋完善

“完全赞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付子堂开门见山地表示,草案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十二个必须”等重大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构建了涵盖思想引领、精神构筑、交往交融、共同发展、保障监督的完整法治体系。

付子堂结合近几年参与全国人大立法的经历谈到,这部法律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和时代意义。他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在宪法的统领下,共同规范了各民族的政治地位、相互关系、共同发展进步等重大问题。从民族事务法治化的演进脉络看,这是一次“做制度加法”的智慧选择。他进一步解释说:“随着时代发展,我们愈发需要一个更聚焦‘共同性’、更着眼‘全社会’、更突出‘促融合’的法律制度。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就是这样一部‘促进法’‘关系法’,它解决的是各民族‘怎么处’、共同体意识‘怎么铸’的问题,重在促进全社会范围内的民族团结进步,更注重法律制度的指导性与开放性,以回应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法治需求。”

钱建超也强调,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立足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具有里程碑意义。他指出,这有利于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同心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责任,进而坚定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用法律武器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构筑精神家园:以法治方式增进文化认同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付子堂特别关注草案中关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专章设定。他表示,草案设立专章对“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出系统规定,凸显了其基础性地位。

付子堂解读说,草案第11条明确规定,国家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明确要求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即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特别是,草案贯彻落实宪法规定,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明确法律要求,并规范了教育教学、公务活动、公共场合等领域的用语用字。

钱建超同样关注精神家园建设。他认为,制定这部法律有利于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推动共同发展:以法治保障实现共同富裕

促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和奋斗目标。付子堂特别提醒注意,草案单设“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章节,聚焦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这一关键,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支持措施,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草案从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文明建设、兴边富民行动等多个维度作出具体部署,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扎实推动各民族共同富裕。”付子堂进一步分析道,同时,通过设立“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章节,健全了工作协调、财政投入、人才支持、监测评估、风险防范化解以及违法追究等全链条保障监督机制。这些制度设计相互衔接、协同发力,为实现各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并肩前行、共享发展成果,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付子堂表示,重庆是一个多民族地区,这部法律的出台对重庆民族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待草案通过以后,我将带头做好立法宣传,讲好立法故事,为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致力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钱建超代表则结合重庆实际谈到:“重庆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已经启动了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将根据这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民族工作实际,在今年内,制定务实管用、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性法规。”他表示,随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和《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的制定,必将推动全市民族事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磅礴力量。

钱建超最后表示,学习领会好、宣传贯彻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共同任务。要着眼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维护、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来源:新重庆-重庆日报

首席记者 周尤 龙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