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重庆综合 “久晴之后逢大雨,山体极易开裂垮塌。”这是梁平区双桂街道安宁村53岁村民王前进多年来的经验判断。正是凭借这份对家乡山形地貌的熟悉和高度的安全警觉,他与母亲合力,在8月4日晚间及时发现并报告了两处乡村道路边坡垮塌险情,为相关部门快速排险、守护周边群众安全争取了宝贵时间。8月6日,梁平区应急管理局向“吹哨人”王前进发放了1000元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举报奖励金。
王前进家住安宁村三组,这里地处双桂街道安宁村与梁山街道东山村的交界地带。他家门口两条主干道分向延伸,一条通往安宁村,一条连通东山村,是周边村民日常出行的必经之路。从小在村里长大的王前进,对周边每一条山沟、每一道坡坎都了然于心。
8月3日夜里,王前进结合天气预报信息和老家监控画面,判断家乡迎来雷雨天气。一直放心不下山体安全的他,当即通过电话叮嘱母亲秦嘉清,要多留意家门口两条村道沿线的边坡和山体变化。“老家周边的滑坡隐患点我基本都清楚,每到汛期,我都会特别提醒家人注意。”王前进说。
8月4日晚8时许,秦嘉清外出散步时,先后在安宁村三组和东山村一组的两条交界线路旁,发现了两处边坡垮塌。土石已经堵塞路面,沟渠也有淤积。她随即把情况告诉了儿子。王前进得知后立刻警觉起来——这两处垮塌点都是乡村交通要道,不仅阻碍行人和车辆通行,一旦遭遇二次降雨,极易引发次生滑坡,直接威胁山下住户和过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晚9时许,王前进拨通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将两处垮塌的具体位置、现场状况和潜在隐患一一准确上报。市级12345平台接诉后,按属地管理原则迅速将线索转交至梁平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该中心随即依托“渝快政”数字化平台快速派单,通知相关单位连夜赴现场核查。

8月4日晚,梁山街道东山村一组,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梁山管理所会同梁山街道办事处及川东南地质大队对边坡垮塌现场进行核实调查。梁平区应急管理局供图
接通知后,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梁山管理所会同梁山街道办事处及川东南地质大队,于当晚深夜抵达现场,第一时间设置简易警示标志并封闭道路。经勘查,梁山街道东山村一组村道边坡为岩质反向边坡垮塌,垮塌方量约6立方米,非群测群防点,道路被堵,幸无人员伤亡。现场研判边坡残留体仍有继续垮塌风险,建议尽快清除堆积体及残留体,恢复交通。

8月4日晚,双桂街道安宁村三组,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双桂管理所工作人员及驻守工程师在查看道路内侧边坡垮塌情况。梁平区应急管理局供图
同一时段,双桂街道安宁村三组道路内侧边坡垮塌被确认为土质边坡,垮塌方量约20立方米,同样非群测群防点,道路堵塞但无人员伤亡。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及双桂管理所工作人员与驻守工程师现场查看后,确认暂无进一步扩大风险,随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告知双桂街道及时组织清理。
8月5日清晨,双桂街道迅速调集挖掘机进场作业,对两处垮塌点位的土石方及堵塞沟渠展开同步清理。经过连续6个小时的紧张施工,道路障碍全部清除,两条村道恢复正常通行,周边村民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8月5日,梁山街道东山村与双桂街道安宁村交界处,双桂街道组织挖掘机进场开展排险清障作业。双桂街道供图
根据《梁平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线索报告奖励方案》规定,每年5月至10月高温汛期期间,群众上报新增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线索,经核查属实,按500元/处予以奖励。8月6日,梁平区应急管理局按有奖举报工作流程,向王前进发放了两处隐患线索举报奖励金,共计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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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梁平区出台的该奖励方案明确,群众发现新增灾害隐患线索或组织开展紧急避险行为,均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0举报电话等多渠道上报。经核查属实,最高可获得5万元现金奖励。同一隐患奖励第一报告人,高温汛期和普通时段执行差异化标准。此举旨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筑牢群防群治的安全防线。
01 哪些情形可以申报奖励
奖励面向全社会个人,针对梁平辖区内新发现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线索,以及主动开展自然灾害紧急避险处置的行为,予以奖励。线索范围涵盖河流堤防、水利工程设施、城市内涝、山洪、地质及地震灾害等类别。

02 线索如何上报
群众发现自然灾害隐患线索,可通过四种渠道进行反映:
1.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
2.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3.拨打53222121梁平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电话;
4.直接向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时应提供隐患位置、类型、规模等基本信息,可同步提交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线索按属地交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属实后由区防减救灾办组织专家开展奖励评定;线索受理后,原则上30日内完成奖励认定;情况复杂的,经会商研判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5日,并会向报告人告知延期理由。

03 奖励标准
奖励分高温汛期(5月-10月)和其他时段两个档次,根据隐患风险大小、避险实际成效予以发放。
高温汛期(5月‑10月)
1.上报新增自然灾害风险隐患:500元/处
2.上报隐患线索,避免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下事件:10000元
3.上报隐患线索,避免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事件:20000元
4.上报隐患线索,避免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30人(含)以上事件:50000元
其他时段
1.上报新增自然灾害风险隐患:200元/处
2.上报隐患线索,避免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下事件:5000元
3.上报隐患线索,避免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事件:10000元
4.上报隐患线索,避免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30人(含)以上事件:30000元
04 以下情形,不在奖励范围
1.上报线索描述不具体、不翔实,无法现场查证核实的;
2.报告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委托购买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3.线索属于信访维权事项,应当走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渠道解决,或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
4.报告事项证据不足或已经办结;
5.隐患点位已经被相关部门发现,正在开展调查处理、已作出处理决定、已纳入风险隐患管理台账的;
6.其他不符合方案规定的情形。
05 相关注意事项
1.坚持一案一奖励原则。同一风险隐患只奖励最先报告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上报同一线索,由第一署名人持本人有效证件或书面委托其他联名报告人领取。
2.报告内容务必真实可靠,严禁捏造、歪曲事实。恶意虚假报告的,将取消奖励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3.报告人接到领奖通知后,需在60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奖励;确有特殊理由,最多可延长30日,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通讯员 郎兴花 吕杭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