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重庆市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正式发布。本次遴选的8起案例,涵盖废水排放、固废倾倒、危废处置、毁林、非法捕捞等常见生态违法行为,贯通案件办理全链条。案例聚焦多部门协同办案、简易评估规范、多元生态修复、公益诉讼衔接等改革重点,集中展现重庆生态治理的创新实践与扎实成效。以下为彭水县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违法毁坏林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详情:
漠视生态保护红线,违规施工损毁林地
2025年3月,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彭水县石柳乡荞竹村建设光伏项目。然而,施工过程中,该公司未严格按照林光互补模式规定,违法实施割灌作业,造成大面积林地损毁。
值得关注的是,案发地点位于国家和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生态敏感度极高。彭水县林业局立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违法割灌30.17公顷,其中:采伐散生林木70株,林木蓄积6.717立方米,材积4.349立方米,造成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26.28万元。

对损毁林地进行原地复绿。
多部门协同发力,刚性落实生态赔偿责任
为压实企业生态主体责任,补齐生态损失短板,2026年5月9日,彭水县林业局邀请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与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召开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26.28万元。
科学精准修复,让受损山林焕发新绿
赔付到位,更要治理见效。
磋商协议的墨迹未干,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就积极履行赔偿责任——5月9日当天,26.28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缴入县财政局专用账户。
钱交了,林子还得种回来。按照《植被恢复实施方案》,该公司对施工过程中违法割灌的30.17公顷林地进行原地复绿。彭水县林业局组织验收,恢复面积、栽植株数、栽植密度、苗木质量等全部达标,损毁林地重新恢复了生态功能。


经修复,损毁林地重新恢复生态功能。
以案释法聚力,擦亮生态保护底色
一是破除部门壁垒,构建联动共治体系。县林业局联合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着力构建“线索共享、调查联动、磋商协同”的全流程协作机制,切实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从协议磋商到生态环境修复和赔偿金赔付,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共同参与,实现“行政处罚+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立体追责的无缝衔接。
二是坚持双轨追责,织密生态责任网络。在依法作出林业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补种相应倍数树木的基础上,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实现行政处罚与生态损害赔偿双轨并行、互不替代、互为补充,构成严密完整的责任追究体系。
三是立足科学修复,确保生态治理实效。本案制定了《植被恢复实施方案》,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院对该地块植被修复效果进行了验收,核实恢复面积、栽植株数、栽植密度、苗木质量、按实施方案施工等情况,确保将被损毁的林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刘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