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6日—2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黔江区、巫山县、巫溪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酉阳县、彭水县开展例行督察工作。8月17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典型案例 | 巫山县河道岸线整治不力
2026年7月,重庆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巫山县部分河道岸线被侵占,部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全,码头岸线问题整改不严不实。
一、基本情况
巫山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地,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长江干线及支流岸线总长230公里,岸线资源稀缺、生态敏感性高。督察发现,巫山县河道岸线整治不力,相关部门日常监管缺位。
二、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河道岸线被侵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严禁非法侵占河道、擅自建设临河构筑物、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矿渣、泥土等。督察发现,大昌镇滨湖路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了一条宽约2米、长约250米的连接道路;白水河榨屋梁子、抱龙河埠头村等区域,违规倾倒渣土、侵占河道问题突出。有关部门对侵占河道等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
二是部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全。督察发现,巫山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浮于表面,涉河项目监管执法不到位。2019年以来,巫山县擅自在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巫峡镇白水河瓦房子湾区域,未依法取得相关手续,违规设置临时装卸点,“批临长用”问题突出,且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多条下河道路,违规占用耕地2.07亩。三溪乡中润码头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2025年5月擅自开工建设。
三是码头岸线问题整改不严不实。督察发现,针对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市级清单库的码头问题,巫山县有关部门整改不力、成效不实。大溪乡龙头港埠临时装卸点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现场督察发现其仍作为临时卸货点间断使用,设施设备未拆除、相关区域未覆土复绿;巫峡镇丁家坪货运码头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现场督察发现下河道路仍未拆除,区域生态修复不到位。督察还发现,三溪乡金禾货运码头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超占岸线问题整改,现场督察发现违规构筑物未拆除,仅铺设绿色防尘网“以遮代治、以盖代改”。
原因分析
巫山县有关部门对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有差距,协同监管合力不足,整改把关不严。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