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6日—2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黔江区、巫山县、巫溪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酉阳县、彭水县开展例行督察工作。8月17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典型案例 | 忠县建筑垃圾监管不到位
2026年7月,重庆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忠县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滞后,日常监管不到位,违规倾倒问题多发。
一、基本情况
忠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面积2187平方公里,长江横贯县境88公里,是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督察发现,忠县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资源化利用推进滞后,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二、主要问题
一是处置设施建设滞后。《重庆市城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方案》明确要求“2024年底前,中心城区以外区县辖区内至少保有1座建筑垃圾填埋场。”截至督察进驻时,忠县辖区无合规建筑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尚处于建设阶段,导致全县建筑垃圾无合规处置出路,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无序处置问题突出。
二是日常监管不到位。重庆市城市管理标准《建筑垃圾处理场设置规范》明确要求,建筑垃圾填埋场应建设计量设施、垃圾坝、防渗系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等核心设施,土石堆填场(弃土场)应当建设计量设施、垃圾坝、防洪雨水导排系统等设施。督察发现,忠县在用的朱家湾建筑垃圾消纳场占地约33.3万平方米,未按照上述任一类别标准配套建设相关设施,但县有关部门却于2025年9月违规为其核发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处置方式为“建筑垃圾工程回填”。县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填埋场、土石堆填场(弃土场)的功能定位、适用范围、建设标准等概念混淆、标准不清、监管缺位,违规将朱家湾建筑垃圾消纳场同时作为建筑垃圾填埋场和土石堆填场(弃土场)使用,承担双重处置功能,随意填埋大量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针对生活垃圾混杂问题,则采取“覆土掩埋”方式简单处置、一埋了之。督察组暗访还发现,该消纳场存在多个出入口,场内作业粗放,运输车辆冒装、不密闭现象普遍,全域场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三是违规倾倒问题多发。忠县城区及城乡接合部装修垃圾、拆除垃圾乱堆乱倒问题较为突出。东溪镇怀蓝生态园处多年来违规倾倒工程渣土、装修垃圾约2400立方米,已形成高边坡,雨水冲刷堆存垃圾直接进入山洪沟,点位距长江干流仅1.6公里。督察进驻期间,仍有城区装修垃圾违规倾倒至该区域,新形成一个堆存量约300立方米的非法倾倒点。乌杨街道三一绿建园区、白公街道五洲国际商贸城、新生街道高速公路进出口加油站附近等地也存在违规倾倒现象。
督察还发现,部分重点工程项目渣土日常管理不到位。在野鹤镇楼子村7组发现非法倾倒洞渣约1800立方米,侵占林地1000平方米;涂井乡巴山隧道横洞洞口临时用地部分区域在混凝土地面未破碎和清运的情况下就直接覆土覆盖,产生的少量拆除垃圾遗弃在山洪沟边缘;汝溪镇溪沟社区巴山隧道1号斜井临时渣场违规堆放少量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引发周边群众信访投诉。
原因分析
忠县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监管责任未有效落实,全过程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