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探索跨区域集中办理环保案件 相关机制趋于成熟
2016年12月07日 07:47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重庆探索跨区域集中办理环保案件环保案件跨区域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起诉,我市试点集中办理环境保护案件经过多年运行,相关机制正趋于成熟。“通过加强区域侦诉协作、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环
原标题:
重庆探索跨区域集中办理环保案件
环保案件跨区域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起诉,我市试点集中办理环境保护案件经过多年运行,相关机制正趋于成熟。
“通过加强区域侦诉协作、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环境保护专门咨询制度等一系列方式,对集中办理环境保护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探索。”11月2日,作为我市第二批试点集中办理环境保护案件的单位,江津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4年底,江津区检察院正式集中办理市检察五分院辖区渝中、九龙坡、南岸、巴南、大渡口、綦江(含万盛单独送案)、永川、江津、荣昌等九区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该院针对各个区分布较广的特点,加强区域各相关单位之间协作,与各区县公安机关、各环境保护相关单位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具体案件中涉及定性和证据两方面的问题。
针对被破坏环境资源的现场勘验等产生较大争议的案件,该院及时与侦查人员前往现场复验、复查,确保诉讼活动依法顺利开展。
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的司法鉴定具有较强专业技术性要求,为加强对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该院建立环境保护专门咨询制度,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性。
同时,该院还与市森林公安局、市渔政处就执法办案证据收集、执法人员刑事法律知识培训、执法装备配置等方面多次举行联席会议,向相关部门口头提出检察建议,推动跨区域环境资源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近两年来,该院共受理10个区(含万盛经开区)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49件304人,已起诉121件239人,法院已判决116件228人。
[责任编辑: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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