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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布意见:到2020年建成10个以上分享经济平台


来源:重庆晨报

原标题:到2020年我市建成10个以上分享经济平台本报讯(记者杜海)昨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成10个分享经济平台《意见》提

原标题:

到2020年我市建成10个以上分享经济平台

本报讯(记者杜海)昨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建成10个分享经济平台

《意见》提出,到2020年,重庆成为全国领先的分享经济高地,建成10个以上国内知名、行业领先的分享经济平台,培育20个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点分享经济企业,形成8个以上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分享经济产业基地。

同时,还将对生产、创新、生活领域闲置资源有效利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达到85%,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接入分享经济平台并对社会开放,实现1000名以上紧缺人才与企业合作。

发展环境也将进一步开放包容,随着全社会对分享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入,分享经济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除,相关标准规范、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大力推进生产能力分享

《意见》要求,由市经信委牵头,大力推进生产能力分享,加快推进生产能力分享工程、引进发展生产能力分享关键平台、鼓励发展生产能力分享新业态新模式。市发改委、市科委牵头,加快推动创新资源分享,全力推进创新资源分享工程、不断完善创新资源分享运营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特色创新资源分享示范基地。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积极促进生活服务分享,稳步推进生活服务分享工程、鼓励行业应用软件和平台开发应用、着力完善生活服务分享监管机制。

同时,推进实施产能设备分享工程、科研仪器分享工程、紧缺人才分享工程、知识技能分享工程、教育分享工程等重点分享工程。

为了优化发展环境,市经信委牵头,适时出台《重庆市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打造包容开放的分享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分享经济平台业务有序、分批进入政府采购目录。探索建立分享经济负面清单,制定并动态调整分享经济禁止类、限制类负面清单目录,放宽市场准入。通过“创新券”“服务券”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推行分享经济平台的门槛,落实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

[责任编辑:熊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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